时近清明,桃花红,杏树白,梅花艳,正是一年好春光。
可是思雨觉得最近这段时日她真地是烦透了。
封龙书院自从来了沈家二公子,一群从常山和京城闻风而来的名媛,贵妇,小姐如同蜜蜂一般整日在书院徘徊不去。
本来一个名不见经转的乡野书院,近日频频登上名媛期刊头条,每日总有一些闺阁名媛,慕名而来。
从前封龙书院,门可罗雀,这下倒好,每天大门前车水马龙,人潮拥挤。
每天,思雨进入书院都得重复好多遍这样的对话,“劳烦,让一让,让一让!”
“哇,你是这书院的儒生?”
“不,我只是这里的书办!”
“您能给我加塞个号吗?我家小姐都在这里连夜搭账篷三天了,也难见上沈二公子一面!”
“哎呀,这个怕是我无能为力的呀!”
“那您能给他带句话吗?就讲我想他想得要睡觉!”
思雨看了一下这位身穿对祆描凤红锦锻的女子,一张大脸圆的像烧饼。
整个人如同肉山一般坐在黄金装饰的暖轿中,轱辘一下子深陷入泥土中半截。
小豆眼还朝她抛了媚眼,顿时让思雨觉得整个人一寒,发人深省。
她大眼睛一转,仿佛想到了什么,轻咳一声,假装勉为其难的答应道:“这个可以,只不过……”
那胖丫头担心的问,“不过什么?”
“您要知道,沈二公子忙得很,托我带话的人也很多,可我这人记性不大好,我只记得那些让我印象深的话!”
女扮男装,一身儒生打扮的陈思雨,一脸坏笑,贱兮兮的模样儿,让那胖丫头立刻明白了什么。
小眼一白,阳光下,一个银光闪耀的物事扔了过来。
思雨忙双手接住,一看,大张着嘴,连连点头,“好的,好的!”
她心中狂喜,没想到对方出手极大方,足有一两银子。
这真是出人意料!
思雨没想到,无意中又让她找到一条生财之路,距离一月挣够一万两银子的目标又近一步。
不过,大凡世间万物都是有得有失。
每天托思雨给沈沧浪带话的人没有上百,也有上千。
大都因为女扮男装的她,越发俊俏英俊,引得众名媛都愿意找她带话,挂号。
因此,她可以每天挣够五两银子。
可是,因为众多千娇百媚,而又多金的闺阁名流充斥在封龙书院角角落落,惹得书院内众儒生目接不瑕,谁还愿意看思雨写的小册子呢!
导致思雨热销的不健康的小画书大受冷落,毕竟真人要比画册之中的女子,更看得见,摸得着,也来得更为实在。
这就让思雨每天的收入少好大一块儿。
她有些恼怒沈沧浪的到来。
不然,她每天至少有二十两银子的进账。
虽然距一万两银子的目标相去尚远,但好歹也能让她看到一些希望。
她有些懊恼!
摸了下那天被那家伙拽烂的袖子,以及他那贱兮兮的眼神,当时的情景浮现脑海,不觉两颊红云上脸。
那天的长衫,被他拽脱了一只袖子,她赌气,也没有将那只破袖子捡回来。
结果,晚上缝接的时候极为费劲,因为那件长衫的布料早已糟烂。
都已经没有了下针之处,陈母也是费了好半天的劲儿,才勉强接上了一只袖子。
可是,颜色却有些不太一样,想来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她正暗自懊恼的之时,忽然,有人在他面前敲桌子,当,当,当。
抬起头来,一见正是买她书的那个胖书生,原来他就是那沈沧浪的跟班,王管事。
当日的情景,他也在场他对她打了自家少爷一个耳光,十分的怀恨在心。
每当思雨面对他就有些气短心虚。
因为她实在是害怕,他向院长揭穿自己女扮男装的事实,那样一来的话,只怕是连自己这条挣钱的门路也没有了。
而且这份差事对她很重要。
也再也找不到了,如果真要是那样的话,弟弟所欠的一万两银子,又该怎么还呢?
虽然思雨心中非常害怕。
可是她的脸上却丝毫不露出心虚的表情,强自镇定地说道:“你家公子让你找我来,有什么事情吗?”
那王管事鼻子哼了一声,将手中的包袱丢了过来,冷冷的说道:“我家公子说了,那天的事多有得罪,这是赔你的,你可赚大发了!”
他丢下这句话,转头就走,不过快到门口时,却忽然又回转,表情似笑非笑。
思雨本想好奇,打开包袱看看是什么,却见他这样子,吓得忙问,“你要干什么?”
只见这王管事一脸坏笑,凑近她,小声威胁她:“要想我不揭露你的老底,你必须每天无偿给我一本儿画册,要五两银子的那一种,如果不给,小心我把你的老底告诉范院长。”
思雨听了这句话,气得浑身发抖,本想跳起来,指着他的鼻子,大骂他卑鄙,趁人之危。
可是一想到对方攥着自己的小辫子,只好一脸讨好的样子,唯唯诺诺的答应:“好说,好说,别说一本儿的,两本都行,可以每天给你画出来。”
思雨见这家伙还不走,几乎都快哭了,生怕他哪句说漏了嘴,引起別人怀疑。
那那可恶的王管事,扬起大胖脸,哈哈大笑,摔门出去,留下无比愤恨的思雨。
心想,这都是那个沈二公子惹的祸,平白无故,为什么非要从常山到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
她气鼓鼓地坐下拿出自己的破麻包,翻看里面的画册,自己昨天晚上整整画了一夜,足足有二十余本。
可是今天只卖出两册!
不由让她有些恼火,却又无可奈何,正在她懊恼之时,忽然门一开,走进来一个穿着极为豪奢的女子。
她的身上穿着贵重的绿青石料,这种衣料,只产自遥远的波斯。
刚刚流行也没有几年,因为质地过于昂贵,再加上大明根本就无法仿制。
所以此种衣料根本就不是一般名媛家庭和官宦人家能够穿得起的。
能够穿得起这种衣料的女子,非得是那种极为豪奢的富贵的家庭。
这惹的思雨好奇的抬起头来看了看她,与人家相比,自己穿着一身破烂不堪长衫,补丁摞补丁也便罢了。
一只袖子一看就是新补的,远远一看,像件百纳衣。
这么一袭长衫,相形见拙之下,思雨都快羞愧的钻到了地缝儿当中好让对方看不到自己。
可是,这个女子偏偏就是来找她的,引得旁边书生都往这边看。
那个女子,头上梳着京城才刚刚流行起来的出云髻,脸上施着厚厚的脂粉,一步一摇之间浓重的脂粉香气袭来。
思雨知道这种脂粉香气,也是不俗的,只怕是她一辈子也接触不到这等脂粉。
不过这个女子长得也算极标致的了!
圆圆的杏仁眼,淡扫娥眉,眼角眉梢之间甚窄,看着就带有几分刻薄,刁钻相,说话还声音略带金铁声。
打进来时,不管看什么都死盯一眼,一见就不是个善茬,极难伺候的主儿。
思雨以为她是来找范院长,忙站起身形,小心对她说道:“贵客,你如果要是去找范院长,或者是沈公子,还请你移步梅园,因为这里是书办。”
思雨边讲边用左手一指,可是那女子却不为所动,笑盈盈站定在她的面前。
微微一笑,双眼定定地看着她,看得思雨心里有些发毛,不免有些低下头来。
直至这时对方才慢悠悠的说道:“范院长,沈沧浪,我都不找!我来这儿,只为找你!”
“啊?!”
思雨有些吃惊的看着她,心想自己从来也没有过这么阔的朋友呀!
那女子嫣然一笑:“当然,我来这儿的目的确实也是为了沈沧浪,但是我知道这样冒昧去见他,十分的不妥!”
此女子倒也直白,书办内,众学官与思雨都好奇她到底要做什么!
“我听你们沈院长讲,你写的一手簪花小楷,十分的出众,不如这样吧,你替我每三天写一封情书,把这封情书交给我的丫鬟入画!”
“啊?!”
思雨简直惊得说不出话,屋内众学官也面面相觑。
而那女子完全不以为意,继续淡淡的讲道:“不过,这情书的内容呢,由你来编,我实在才识学浅,而且我向别人打听到,你最善此道!”
她这话一说,思雨脸上腾地红了,周围众学官一片哄笑声。
“你的情书,凭什么让我来写!”
思雨又羞又恼,不由光火。
啪,一声,一锭官银放在她面前。
思雨眼都直了,这可是一锭五十两的官银,砸在桌上,咣当一声,震得桌上笔筒都一跳。
她在那一刻脑子完全空白,两只大眼直直盯着那锭官银。
那女子冷冷的看了她一眼,“我听说沈二公子,十分喜欢书法,你的簪花小楷,一定能过他眼,就请借你手中笔,诉我心中事,你看这样可好?”
思雨听了这话,有些发懵。
她替别人写过信,写过地契,记过账,甚至还写过诉状,偏偏就没有写过情书。
只听那女子干脆直截了当的问她:“你到底写还是不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