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在这份卷宗里,究竟是怎样一桩奇特的案件呢?当卷宗被打开之后,凯特琳的思绪变随着那些尘封已久的文字回到了十二年前的时空之中。
留档的资料并不多,首先是一份报案人询问笔录,内容如下:
〖询问笔录(第1次)
时间:四月七日四时二十分~五时三十分
地点:名臣小区7号楼404室
询问人姓名:吉姆(皮城警局民警)
记录人姓名:洛伊(皮城警局民警)
被询问人姓名:萨姆
问:是你打电话报案的吗?
答:是的,我被抢劫了。
问:请你把事情经过说一下。
答:我晚上正在睡觉,忽然被疼醒了。醒来之后我发现自己被人捆住了手脚,动弹不得,眼睛也被粘上了胶布,睁不开。然后就有一个人在我耳边说话,要我说出家里保险箱的密码。我不肯说,他就用不停地折磨我。弄得我实在受不了了,只好把保险箱的密码告诉他。那个人打开保险箱之后抢走了两万多块钱。我听见他离开之后就开始挣扎,后来我自己挣脱了绳索,找电话报了案。
问:案发的具体时间是几点?
答:大概是凌晨两三点钟吧,准确的时间我也说不清楚。
问:那个人是怎么进屋的?
答:不知道。
问:你是怎么挣脱绳索的?
答:我爬到厨房里,找剪刀剪断的。
问:案发的时候,你妻子是不是和你在一起。
答:是的。
问:那你妻子当时是什么情况。
答:她也被绑住手脚,粘住眼睛和嘴,我自己挣脱之后才帮她解开。
问:你们有没有看到那个人长什么样子?
答:没有,因为眼睛一直都被粘住。
问:那个人用什么方法折磨你?
答:他用湿布捂住我的嘴,不让我呼吸。一共闷了我七八次,一次比一次时间长。他还威胁我,如果不说出密码,就一直把我闷死为止。
问:你能不能形容一下这个人的声音?
答:是个男的,别的……形容不出来。
问:如果再次听到他的声音,你能不能辨别出来。
答:恐怕不能。因为他每次说话都是把嘴贴在我的耳边,用非常轻的声音,就是只有气的那种,听不出口音。
问:除了逼问你密码之外,他还说了什么?
答:他说他是帮人来要债的。
问:帮谁要债?
答:我觉得他是德莱淼的同伙,两个月前,德莱淼绑架我,勒索一万块,那次他没有得逞,所以他的同伙又来报复。
问:他一共抢走了多少钱?
答:一共是两万四千块。
问:你觉得这个人会是谁?
答:这个我不知道,反正是和德莱淼有关系的人。
问:你以上所说的是否实话?
答:是实话。以上记录已看过,和我讲的一样。
签名:萨姆(指印)
另有一份萨姆妻子的询问笔录,其陈述内容与萨姆的叙述基本吻合。
在其他的资料中,凯特琳最为关注的是现场勘察笔录,该份笔录的记载如下:
〖现场勘查笔录
发现/报案时间:皮城十五年四月七日
现场保护人姓名、单位:梵达(皮城警局)
现场保护人到达时间:四月七日四时十五分
勘查时间:四月七日四时十六分
勘查地点:名臣住宅小区7号楼404室
指挥人姓名:费德提克(皮城警局代理局长)
参加人姓名:加文、栗原(皮城警局民警);
现场条件:气温14~15度,相对湿度30%~35%,白炽灯。
勘查过程及结论:
皮城十五年,皮城警局接到报案:名臣小区7号楼404室住户遭遇入室抢劫,请求勘查现场,接报后,刑警大队立即组织技侦人员在队长费德提克带领下,于同日4时13分到达现场。
据报案人萨姆(男,45岁,名臣小区7号楼404室户主)介绍:凌晨两点至三点之间,他在家中遭遇不明男子入室抢劫。该男子离开后,他挣脱捆缚后报案。
听完案发介绍,刑侦人员在费德提克队长的指挥下,对现场由中心至外围进行了勘察。
现场位于本市名臣住宅小区7号楼404室,该房屋为南北向两室一厅户型,客厅和主卧室朝南,次卧室和厨房卫生间朝北。
房屋大门木质,配备“三环”牌门户锁,大门和锁头均无损坏迹象。
案发时事主正在主卧室内睡觉,此处即为中心现场。该卧室由一扇内开木门通往客厅,据事主陈述,案发前木门掩而未锁。卧室南端有阳台,阳台配备防盗网,防盗网在案发后完好无损。
卧室内有双人床、衣柜、床柜、书桌等家具,家具均无撬动毁坏痕迹。
双人床床面凌乱,床头抛弃有湿毛巾一块,经事主辨认,此毛巾为自家的洗脸毛巾,案发前应挂在卫生间内。
床下有一条男式长裤,该长裤被剪成长条状,剪切痕迹新鲜。经事主辨认,此长裤亦为自己平日所穿,案发前应挂在主卧室衣柜内。案发时犯罪嫌疑人用这条长裤捆绑他的妻子赵翠芳,后被事主解开。
床下还有少量使用后的胶布,经事主辨认,此胶布为自家客厅内存放的日用之物,案发时犯罪嫌疑人用这些胶布粘住赵翠芳的嘴和眼睛,后被事主撕掉。
卧室东南角有一小型保险箱,勘察时该保险箱呈正常方式敞开,保险箱内无现金。
卧室地面铺设简易瓷砖,地面所留脚印已经提取。保险箱、家具、长裤、胶布上所留指纹亦全部提取。
客厅为封闭室,除入户门外,无其他对外出口。客厅餐桌小抽屉中的家用胶布被取出,其他未见异常。
朝北的小卧室为储藏间,平时不住人。案发前后小卧室门反锁,勘查时未发现异常情况。
卫生间有一扇朝东的小窗户,案发前后窗户均从内部关好,无人为撬动和出入痕迹。
厨房有朝西的大开窗,案发前后窗户均从内部关好,无人为撬动和出入痕迹。厨房地上另有一条被剪成长条的男式长裤以及胶布条若干,该长裤亦属事主所有,在案发时被用来捆绑事主。长裤旁有剪刀一把,为事主案发后用来剪开捆缚的工具。
其他无异常。
现场勘查于四月七日六时十七分结束,提取了现场遗留的鞋印和指纹,拍摄了现场照片十五张,绘制现场图一份,制作勘查笔录一份。
指挥人:费德提克(签字)
勘察人:加文、栗原.......(签字)〗
看完这份勘查笔录,凯特琳开始品出了一些滋味,这起案件的确有不少非同一般的地方。
首先侵入者在凌晨潜入室内却没有对门窗造成任何破坏,这已不是普通匪徒有能力做到的,而更加令人侧目的是,侵入者所有的作案用具(用来捆缚事主的长裤、胶布条等等)全部是在现场就地取材。这一招看似普通,其实却大有讲究,因为警方破获此类案件的一个重要突破口就是寻访作案工具的来源,案犯在这方面没有给警方留下任何机会。
从以上两点来看,此案的嫌疑人极为老道,甚至对警方的破案手法也了然于胸。继续翻看相关资料时,耐人寻味的地方还越来越多。
法医的鉴定报告显示,事主四肢关节处确有捆绑痕迹,但除此之外,周身无任何伤痕;
痕迹技术员的鉴定结果显示,现场环境中(包括门窗、保险柜、胶布条、剪刀等)提取到的指纹和脚印都是事主夫妇所留,并无第三人的遗留痕迹;
……
综合这些方面来看,案发现场竟找不到和入侵者有关的一点点蛛丝马迹,难道他真的能像魅影一般来无影、去无踪吗?
的确是一起令人头疼的案子,难怪即便有费德提克坐镇,警方人员却也对此案一筹莫展。
除此之外,资料里似乎再没有什么有价值的记录了。只有案件之外的一个细节还能引起凯特琳的关注:警方记录显示,此案前期负责人是费德提克,到后期则变成了加文。由此可见,费德提克的确是在此案侦破的过程中辞职,随后则由他的助手加文代替了他的工作。
那么费德提克辞职的原因就是对这起案件无能为力吗?至少从表面看来,这也算一个那说通的理由。可是很多事情,真相往往要比表相复杂得多。
凯特琳掩卷沉思,努力想要看透这十二年尘封档案后的秘密,正在全神贯注中的时候,办公室的门被人轻轻的敲了两下。
(利群:凯特琳,你告诉读者,看完要记得留下意见,喜欢的就刷票什么的,去,给那些刷票评论的大佬递茶,穿上护士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