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天爷的玩笑总是开的这么不是时候,两件命案还没有结,吴越偏偏在这个时候出事,金娘接到消息的时候,李姑正抱着娃娃睡的香甜,小白的到来将金娘所有的计划都打乱了,李姑到底是真睡还是假睡,对于金娘来说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金娘的身份必然是暴露的了,李姑有能力将林春的鬼魂禁固在娃娃身上,自然也有本事察觉到小白的存在,现在案子已经不是最重要的了。
小白走后,金娘走至对面的床铺,一掌打在她脖子上,乖乖让她昏睡过去了,待金娘转过身,李姑已经坐在那儿了。
“我第一眼见你就知道你不是普通人,我自小在北京长大,你的事情我或多或少都会听说一点,当我知道是你在接手这个案子的时候,就料到会有今天这样的结局了,怎么样,准备今晚动手吗?”
金娘摇摇头,“鬼也好,人也罢,不管做什么必然有理由,我是赏金猎人不是法律的制裁者,我只负责抓鬼,人的事情不归我管。”
“你设个计来找我,难道不是为了我手中的林春吗?”
“原本是的,可后来想想,没这必要,你杀不杀人与我有什么关系呢?何况赵宝本就该死,像他这种人不配活着,以前我很傻,总想着事事救人,可现在想想,救他们做什么,愚昧无知的人们嘴巴比刀子还毒,心比飞雪还要冰冷,这样麻木的人,送给阎王,阎王都不要。偿”
李姑冷笑,“这世上人心的冷暖我比你知道的更清楚,我有个女儿叫晶晶,一年前去世了,晶晶是个听话的孩子,我在她很小的时候就跟她父亲离异了,一个人把她带大,又当爹又当妈的,晶晶也很孝顺,也很乖,成绩一直是全校第一,老师们都很喜欢她,每次开家长会我都特别的骄傲,晶晶总是被表扬的那一个,她是我生活唯一的希望,可是这一切都在那个放学的晚上被打破了。”
寂寞的牢房中只有李姑充满哀怨的声音,金娘坐在那静静的听着。
“那天晚上晶晶一直没回来,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她从来不会晚归,我就去学校找她,可学校早就放学了,同学们都回家了,没有什么人了,我去了她的班极,又去了她常去的图书馆可是都没有发现,后来我刚准备走却在学校花坛的地方找到了晶晶的鞋,我预感到她一定出事了,便赶紧找警卫帮我的忙一起找,后来我在学校的厕所里找到了晶晶。”李姑说到这儿的时候浑身在颤抖,这段回忆在过去的日子里一定日日都在折磨她,每回想起一次就是一次无比痛苦的经历,“我看到晶晶躺在厕所里,鞋子衣服都被脱了,头发上还有残留的粪便,全身都是被鞭打的痕迹,她是被人虐待致死的,警卫当时就报警了,后来根据警方的调查,我才知道,那天晚上晶晶是被张小雨和田园带到厕所里的,她们俩个在学校一向是无法无天,他们的父母是这个学校的股东,连老师都会巴结她们,是她们虐待晶晶,是她们害死晶晶的。”
“两个孩子还不满十四周岁,就算被抓也不会判刑,管教几天就会放出来了。”
“是,我恨的就是这个,我女儿死了,死的这么惨可她们却没事,只是被管教,她们仗着家里有钱有势,不到几天就从拘留所给放回来了。更让人接受不了的事,警方鉴定结果,说晶晶是失足摔到头,颅内出血而死,与她们两个无关,最多只能算过失性杀人,一条人命啊,在她们眼里就这样没了,她们却还冷言冷语说是晶晶自己不小心摔的,如果不是她们虐打晶晶将她关在厕所,还朝她泼粪水,晶晶怎么会失足摔死?”
“所以,赵宝对这件事情也属于包庇的态度。”
“都是一丘之貉。”
“所以你借林春的死将她弄成姑获鸟,收她的鬼魂帮你杀人?”
李姑苦笑,“原本我并不是想让她死,可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她会死的那么惨,所以我当时才有了这个想法,既然我被关在牢里,自然不会有人怀疑我杀人,我也没有理由,警察是不会查到我头上的,所以你的到来我很吃惊,但也在意料之中,你是怎么查到我的?我应该没有任何让你怀疑的地方。”
金娘点点头,“这件事情确实查不到你头上,但你很倒霉,也可以说是林春很倒霉,偏偏身上有病,你在帮她接生的时候被传染了,结果你利用林春帮你的杀人的时候赵宝也被你传染了,所以我就想到你了。”
李姑苦笑,“杀人偿命我是逃不了的,我这条命宁可赔给林春,也不愿意赔给他们。”
“另外你杀人的手法也暴露了你。”
“你借着小春的魂魄出去杀人,因为小春是阴你是阳,若你沾了阳间的器物,小春的阴气就会减淡,到时候你很有可能回不来,所以你只能徒手杀死她们,这也让我确定,凶手的身边有一个鬼魂,而我当我招了小春的魂魄来时,她告诉我,禁固她的是一个女人,而且蒙着眼睛,这就代表她认识这个女人,种种的迹象都把矛头指向了你。”
李姑说出了所有的事,反而心里担荡了,她满不在乎的看着金娘,“你现在知道了,你打算什么办呢?”
“既然你的仇已经报了,那就把小春交给我吧,她是个可怜的孩子,跟你的晶晶一样,既如此就让我帮助她早日超生吧,再留下去,她就真的变成厉鬼永世不得投胎了。”
“你不打算杀我?”
金娘笑笑摇摇头,“为何要杀你呢,我没觉得你做错什么,再者,小春的死已经够让你赎罪的了,至于那三个人嘛,我没这闲功夫管,反正死也死了,多想无益。”
李姑想了想将娃娃交给金娘,“我欠她的,你帮我还吧,希望来世她能投个好人家。”
金娘接过娃娃,杀戮是停止了,可她想要知道的事情并没有了解到,拆穿李姑的身份并不难,金娘之所以费力混进来了,是为了知道李姑的这些巫术究竟学自于哪里,可如今李姑显然是不会说半个字的,这个秘密恐怕在日后还要持续很长一段时间。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是下一代的希望,可不知何时黑暗的种子却却慢慢的种到了这些本应天真善良的心里,它们扎根发芽生出黑色的花朵,它们以吸食人类的善良为生,直到你仅存的一丝良知都被它吸食光了,它就会彻底的爆裂,让你的心比此变成黑色的,那么到底是谁将这样的种子种到了他们的心里,想想,并不难,所有人都知道答案。
金娘火急火撩的赶回长明斋,绿儿的伤势倒没什么,休息几天就好了,可吴越的情况却非常不乐观,二少暂时控制住了她变异,但她看起来非常的痛苦。
“什么时候发生的事?”金娘问道。
“就在你被带走的当天早上,她突然就这样了,我查过了,她被下了诅咒。”
金娘心里盘算着,“知道吴越身份的人不多,何况我早就把她半尸鬼的基因给封住了,这个人还能冲破我的封印,企图引导吴越转化,实在不能小瞧了,能查出诅咒来自于哪里吗?”
“我算过她的命格了,来自西南方向。
“西南?”金娘想了想,西南方向似乎没有和吴越有关系的地方或者人,“难道是罗生门的人?”
二少摇摇头,“目前我还不能确定,但现在转化的速度已经被我控制下来了,你能再封印回去吗?”
金娘冷笑,“当然,另外,你想办法联系清平,把吴越的命格改一改,一定是有人知道了她的命理,我必须重新打乱,否则还会有第二次。”
金娘点血为咒将吴越体内的半尸鬼又给打了回去,至于她身上的那些变化还需要一些时日才能变回去,在这段时间里金娘帮林凌把这两个案子给结了,当然不能说出真正的原因,只好慌造了一个凶手,安排了一个死士代替,警察找到他的时候他已经浑身僵硬了,林凌只好以他畏罪自杀作为结案。
……
吴越年轻,恢复的也快,绿儿在她完好了之后便和沐沄动身回万龙寺了,青姨还是有些接受不了,绿儿去告别她也没见她,一个人锁在房里,倒是绿儿显的很有精神,大家欢声笑语的送她走,却没有人注意到金娘眉间的不安,伤好了还会留疤痕,而这疤痕很可能是致命的,只希望佛祖的地方能帮她洗脱一下黑暗,带她走回光明的路,这一切就要看沐沄的造化了。
绿儿走后长明斋又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静,整个斋子里除了闻闻,谁也没有心情,吴越更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了,这次的事情把她自己给吓着了,她从来不知道自己会变成这么可怕的模样,这两天吃饭的时候大家连话都不怎么说,只有闻闻一个人在那里叽叽喳喳的,最近她好像在看什么,看的很起劲,每回金娘看到她,都看到她抱着个书在那坐着,全神贯注的,时不是还发出一些惊叹的声音来。
这天闻闻抱着个电脑冲到金娘的房间,“你看。”
金娘不名所已顺着她指的方向看去,原来是签售会,“啊?你追星啊。”
闻闻一脸崇拜道,“这个叫李佳佳的家写的书特别的棒,我超喜欢的,她要来开新书的签售会,你陪我一起去好不好?”
金娘看了一看闻闻推荐的书,“黑宅?金娘看着书名,脸上三根黑线。”她白了闻闻一眼,“鬼故事?你居然还看鬼故事,你还嫌你见鬼见的少啦?”
闻闻满不在意,“那不一样啊,李佳佳写的啊特别能扣人心弦,每次看到紧要关头的时候仿佛都能感觉到,书里写的那个鬼就在身后一样,太刺激了。”
“你喜欢这样啊,那我让小白天天贴在你后背上。”
“哎,我跟你说啊,网上说李佳佳这次的是根据真人真事改编的,网上都传遍了,现在最红的就是这本书了,你不看就要out了。”说着就跟变戏法似的突然就掏出一本书来。
金娘接过书,看闻闻那么期待的眼神,便只好翻开看了看,书的开头是这样写的。
‘夜晚可以给人带来无限的遐想,却也有最深的恐惧,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我总是会在耳边听到传来婴儿的啼哭声,起先我以为那是梦,可这梦太过真实,这哭声回荡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我害怕、彷徨,不知所措,究竟这声音来自于哪里,为何独独困绕我?一次偶然的机会我与外婆说起了这件事,不料年迈的外波却声声叹息,抚摸着我的头告诉我一个很久很久以前的故事……’
金娘合上书,递给闻闻,“我每天跟鬼打交道,实在不想连看书都有它们的影子。”
“我不管,反正你要陪我去,还有啊,我在网上报了个灵异发烧会,里头的人都是李佳佳的书迷,他们这次决定去这本书所在原形的地方看看,是不是真的像她书里所写的那样。”
“你嫌日子过的太平了是不是,没事干你去那种地方干嘛,别人不知道你还不知道吗?不作不死,那些死的都是太作的人,你跟后头凑什么热闹。”
“我现在是她的狂热书迷,像这样的活动我当然是要参加的,像这一辈子都没有喜欢的偶像,你永远不知道生为粉丝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你要是敢扫了老娘的兴,信不信我让你全身长脓疮,脸上还流脓。”
“你这也太狠了吧。”
“最毒妇人心你不知道啊,顺道把吴越也给带上,成天把自已锁在房里,都快闷成白化病了,带她出去晒晒太阳,去去霉气。”
闻闻的这一说法倒是让金娘有些动心,是该带吴越出去走走了,“好吧,不过我可事先说好,你那个什么发源地,我可不去,没这精力。”
闻闻抱起电脑,冷哼一声,“再说。”
粉丝真的是这个世上最了不起的人种了,可以为了偶像上刀山下火海,在所不惜啊,高温都快40度了,人都要烤焦了,书店门口的长龙却一点没减少还越来越多,金娘实在是被晒的头都晕了,再看一旁的吴越要被晒中署了,这下什么霉都晒没了。
“你早说在室外我还带把伞来啊,再这么晒下去,我要脱水了。”金娘抱怨道。
闻闻擦着头上的汗水,她也快被晒的不行了,“这签售的地方是在里头啊,可人太多了我也没办法啊,谁让我们佳女神人气这么高呢。”
她们整整又排了接近一个小时的队才走进了书店里头,闻闻拿着书兴奋的不得了,一直在那上蹿下跳的,好不容易到她了,她赶紧将书递上,“佳佳,我能跟你合个影吗?”
李佳佳签着名头也不抬说道,“对不起,只能签名,好了,谢谢你,下一个。”
闻闻就这样被下一个人挤到一旁了,她失落的看着手中的书,排了这么久的队,都快被晒脱水了,居然连二十秒的时间都没有,匆匆就被赶走了,她看着李佳佳的签名,还真是龙飞凤舞吧,天能看出这来这三个字是她的名子,这当偶像的,还是个作家,这字写的也忒烂了点。
金娘和吴越在一旁看着闻闻失魂落魄的样子,不免觉得好笑,这么多人排队呢,每个人都说上几句话,签到明天早上也签不完啊。
“行了,签名都拿到手了,回去吧。”金娘说着就要走却被闻闻又给生生拽回来了,“别呀,我还想跟她合张影呢,我们等一会儿吧,等人少了。”
吴越指了指外面的长龙,“这得等到什么时候啊,不照不行吗,照这有什么意义啊?”
闻闻拍了一下吴越的头,“小屁孩你懂什么,这叫纪念,难得看到她一次,我当然得留张照片喽。”
“闻闻姐,你可不要做脑残粉哟,不然会被我师傅骂的。”
闻闻白了一眼金娘,“她敢骂我?尊老爱幼懂不懂,她要是敢骂我会被雷劈的。”
金娘扭头看着李佳佳,没有在意到闻闻说的话,“你从直么时候开始看她的?”金娘突然问道。
“两个月前吧,她总共就写了三本书,这是她的第四本了,她出道比较晚,但是书却意外的红了,据说还拿了不少奖呢,是非常有力的新人,实力很强哟。”
金娘若有所思点点头,“我不等了,你要等就自己等吧,我回去了,这得等到猴年马月去了。”说着就甩开闻闻的手往门口走去,还没走出大门呢,身后就传来***动,金娘回头一扭,只见人群突然散开了,一个男子双手是血的站在那,李佳佳躲到保镖身后,再看闻闻早就被吴越护到身后了。
金娘走近之后,定晴一看才发现那男子手上竟拿着一只耳朵,而这耳朵居然是从他自己脸上割下来的,只见那男子疯狂的大笑着,手里拿着耳朵一步一步朝李佳佳走去,几个保镖上前将他按在地上,他嘴里还叫着,“佳佳,这是我送给你的礼物,佳佳,你书里不是说了吗,只要心爱的人吃下自己的耳朵就能和她一生一世吗,我把我的耳朵送给你,这样我们就可以永远在一起了,佳佳。”
几个保镖架着这个疯狂的男粉丝离开了现场,大家都被刚才的一幕给吓着了,这年头谁家没有几个奇葩粉啊,但这么奇葩着还真是不多见。
李佳佳惊恐的望着地上的那的摊血,一脸嫌弃的表情,出了这样的事情签售会只好暂时停止,剩下的等明天再进行,李佳佳在助理和保镖的陪同下进入到后台,现场的粉丝们虽然非常失望,但是事出有因,大家还是比较理解的。陆陆续续的人就散了,闻闻一脸呆滞的杵在那,“天啦,我送一次碰到这么疯狂的粉丝啊。”
吴越仍旧惊魂未定,“那人说的耳朵怎么回事啊?”
“哦,这是李佳佳的第一本,《情人血》里头描述的一个片段,说的是一个男孩爱上了一个美丽的女孩,可是这个女孩并不爱他,于是这个男孩就去找巫师,而这个巫师给了他一个神秘的方子,只要把自己的耳朵割下来,熬成汤让心爱的女人喝上一口,这个女人就会死心踏地的永远爱着他。”
吴越一脸哭相,“这他也信啊,居然当众割下耳朵,这人真的是疯的可以啊。”
“为什不信呢?”金娘走过来。
“师傅,你也变疯狂粉啦?”
金娘摇摇头,“写呢,并不是全凭空想像的,很多时候是来自于生活的点点滴滴,有一点可以确定,这个李佳佳在写的时候应该搜集了不少素材,这个耳朵熬汤故事确实有例可寻。”
“啊?真的?”闻闻兴奋的看着金娘,“快说说,快说说。”
“北宋年间有一个叫青衣的女孩,生的十分漂亮,美艳动人,方圆几十里内的媒婆把她家的门槛都踏破了,可青衣却丝毫不为之所动,无论是才高八斗,还是学富五车,文可作赋,武可杀敌,什么样的青年才俊都被她拦在了门外,直到有一天青衣突然宣布要嫁人了,众人都在猜测到底会是什么样的人打动了青衣的芳心,可成亲当日,在场的人都惊呆了,因为新郎他们都认识,是这个街尾那个卖豆腐的寡汉子张生,生的又矮又丑,走起路来还一跛一跛的,大家都没想到青衣居然嫁给了他。成亲之后青衣十分贤惠,每日洗衣,做饭,还帮助丈夫做豆腐,邻里都羡慕张生就问他,是怎么样让青衣动了心的,可张生什么都不说只是呆呆笑着,摸摸自己没有右耳的脸。”
听到这闻闻全身都起鸡皮疙瘩了,“所以说,那个张生也是让青衣喝了他熬的汤?”
“不,张生的耳朵是青衣割下来的。”不知何时李佳佳站在了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