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觉悟(1 / 1)

铃声是她喜欢的女歌手的吟唱,空灵而优美,往日里她最喜欢听的歌,如今却让她厌烦不已。她干脆利索地挂断电话,顺手把电话关机,再也不想看到那个名字。

这是她第一次挂陶成的电话。

挂了电话,她竟有些不知所措,随后意识到自己在想什么之后,她嘲笑自己:大难不死捡回一条命,居然还想要为了那个渣男再跳回火坑里?!

去特么的!

她起身,把碗筷送进水池里,自己走到镜子边。等身的落地镜照出她的全身,她凑近了看镜子里的那张脸。

眼睛底下黑眼圈极浓,仿佛是打了眼影;皮肤乍一看很好,细看却苍白无色,眼角额头显出丛丛细小的纹路。染成亚麻色的头发烫成了大大的波浪卷,松散地扎成了一束,乱糟糟地垂在脑后,将穿着皮卡丘睡裙的她衬得邋遢不堪。

她的底子很好,却被糟蹋得厉害,为了像陶成说得向童歆看起,她整日地化妆,一丝不苟地做发型,就为了得到一声称赞。除此之外,常常买了水果美食带去给陶成,这也导致她的工资流水似的花得飞快。

既然已经工作,她不想向父母伸手要钱,于是在工作之余,还在网上找了兼职,赚钱补充日常所需。常年熬夜,繁重的家务活,压抑的心情……所有的因素加起来,她的肤质变得越来越差,对着镜子时也越来越不自信,脸上的化妆品涂了一层又一层,陷入了恶性循环。

仅仅不到十年的时间,她憔悴得厉害,站在保养得当的童歆面前,哪里能比得过?!

她双手合十,把玉坠合在手心中,默默感谢上天,让她回到这个时间点。

现在一切都刚刚开始,她还没有搬去和陶成一起住,未把所有的积蓄都投到陶成身上,她有足够的时间爱护自己,保护家人!

放下手心,她环顾四周。

这个租来的单身公寓面积不大,房东装修得简单。她住进来之后,陆陆续续添置了不少东西,让这个房间显得简单却有温馨。然而,现在看来,有些东西格外碍眼!

盘起头发,换上利索的短袖短裤,她拖来一个大纸箱,把那些东西连带着回忆,通通毫不留情地扔进去。

装了陶成和她合照的相框——难得陶成应约和她一起游玩故宫,她笑得格外开心——扔!

和陶成家相似的抱枕——她跑遍了好多市场,才买来的,摆在沙发上假装是情侣款——扔!

餐桌上的马克杯——后来才知道这款可爱的马克杯根本就是童歆买了送给他的,可笑她当时还美滋滋地高价买了同款——扔!

……

每扔一件,她都能想起当时买时的心情,甜蜜与心酸,隐隐地烦恼和窘迫……种种情绪交织,青涩酸甜。这一切,在她心中升腾起来,而后消散地无影踪!

把所有该处理的扔进纸箱里,整个房子空荡荡了许多。她擦了把汗,随手拿起钥匙和钱包,推着装满了东西的纸箱出了门。

好在住在高层,电梯是标配,要不然她还真不知道怎么把这群垃圾扔掉。

扔完垃圾,她出了小区,搭车去了超市。刚才扔掉了许多日用品,必须得补充回来。走到小区门口,她看到移动的营业厅,想了想,进去补了张手机卡。

一番疯狂采购,她拎着大袋小袋回到家,几乎要累瘫了。

不得不说,花钱确实是调节心情的利器,精挑细选买回来这么多东西,她的心情简直不能更愉悦,除了□□上的余额略让人心痛之外,再没有其他弊端了。

她哼着歌,先把一束半含半放的新鲜香水百合□□瓷质花瓶里,调整好角度,满意地点头之后,再将购物袋里的东西一样样放回需要的地方。

房间的变化并不大,她却觉得,整个环境都焕然一新,连空气都清新了许多。

欣赏了一遍新布置好的家,她的眼光落在了放在茶几上的手机上。从口袋里取出刚办好的SIM卡,在卸下电池之前,顿了顿,先按下了电源键。

手机屏幕亮起,开机之后,“嘀嘀嘀……”连续几个短信声响起。

三条来电提醒,六条短信,来自于陶成和童歆。

她点开短信,最后一条正是童歆发来的,口吻很是贴心:“流韵,约好的时间你还没到,我们就不等你,你自己搭车来映月湖这里吧。记得千万要多带点儿你做的点心,成哥现在很生气。”

在往上翻,还有两条童歆的短信,她忽略掉,直接看来自陶成的短信,三条相差时间不远。

“为什么不接电话?”

“快出门,别磨蹭了!琼海花园门口,速度打车过来!”

“手机关机是什么意思?先前是你说要跟着去的,现在又不接电话,以后你也别想再提一起出去玩这种要求。我们走了!”

她面无表情地看完短信,轻哼了声,什么也当没发生过,直接翻到通讯录,将电话号码储存进手机里。再取下电池安上新的SIM卡,给通讯录中的熟人发短信,说明换号的事。

映月湖……

她前生乐颠颠地背着沉重的背包,跟陶成、童歆以及他们的朋友一起去露营。那还是她软缠硬磨之下,陶成才勉强同意带她去见朋友,她也想好好表现一把。

结果,背行李、扎帐篷、烧水煮饭、清理垃圾……他们玩得兴致高昂时,她却累得只想坐下休息。

那次之后,陶成他们外出野营,也会带上她。她曾经开心地以为自己融入了陶成的圈子,现在想想,真是傻得够可以!

免费的女佣当然人人都喜欢!

她毫不留恋地将原手机卡扔进了垃圾桶,自然也不会把新号告诉陶成和童歆。

忙碌了这么久,一停下来,她的肚子咕噜噜的就叫了起来。身上累得很,不愿意再费力气做饭,她拿着钱包到楼下去吃牛肉面。

楼下新开了没多久的牛肉面做得非常好吃,早晨时分买的新鲜牛肉卤煮了一上午,块块入味,不柴不腻,红油汤头浓香、醇厚,面身筋道,嚼起来很有口感,搭配上青嫩脆生的生菜,色香味俱全。店长小哥长得又帅,每到中午时间牛肉面馆里总是坐满了人。

自从发现了这家牛肉面馆之后,谢流韵常来吃面,连带着和店长小哥也熟悉了。

此时已经过了饭点,店里还有不少人在吃面。店长小哥靠在收银台上,懒洋洋地玩手机,抬头见她进门,笑道:“来一小碗?”

她原本想要叫小碗面,想到早晨时吃下的那么多,再加上饥饿的程度,她犹豫了一下,道:“一大碗。”

“确定一大碗?”店长愣了下,又问,见她十分肯定,便不再发问,出声吆喝后厨做面。

面很快上来了,黑瓷大海碗满当当的一碗,顶上铺着厚厚一层牛肉。这家的面分量很足,往常她吃小碗面就足够,今天拿起筷子时,一时有些怀疑自己能不能吃完。

很快,她就不再怀疑了。

推开已经吃光的面碗,她抬手示意店长小哥:“再来一大碗。”

一碗牛肉面吃完才有两分饱,第二大碗吃完之后,虽然还没有饱,她却不好意思再叫了。店长小哥的眼神在她的肚子上溜了一圈又一圈,也不知是担心她吃坏了肚子,还是怀疑她有了身孕。

忍了忍,临走之前,她还是叫了两份面,堂而皇之找借口说给邻居带。

付过钱,她捏着薄薄的钱包,心里有些小小的萧瑟:倘若她的饭量一直这么大下去,那……她还真有点怕养活自己都不容易。别说啃馒头就行,经过今天这两顿,她也看出来了,吃肉可比吃米面更解饿。

应该是重生的后遗症,她的身体像是缺乏大量的能量,热量越大的东西,越容易满足。如果不考虑口感和身体正常所需,那吃糖反倒是一个好办法。

这年头,赚钱不易,花钱倒是利索。单单今天上午超市那一趟,就花了快四位数,再每天吃这么多,以她薄薄的积蓄,根本撑不了多久。

说到钱,她顿时想起来了她捡的那个漏。

算算时间,这个时间,她还没有买到那个青花瓷瓶。按照记忆,买到瓷瓶是两个月之后,她却没有耐心坐等,下定决心明日起就去古玩市场逛逛。

她握了握拳,给自己打气!

前生误打误撞都能捡到的漏,没道理这一次有了经验还买不回来。等卖了钱,她一定要给父母买好多东西,带他们出去环游世界,再也不浪费在别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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