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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临战(1 / 1)

伯罗奔平原位处西拿西南部,平原内有一条不太大的陶革土斯山脉,山下弯曲地流淌着一条小河,而河流东西两岸则分别坐落着斯巴克和瓦菲俄城,说是分别,其实也有着上游和下游的区别,如今准备进行生死厮杀的双方不约而同地将主战场选在了瓦菲俄靠近陶革土斯山脉的一旁山地上,这里地势开阔,视野良好,且距瓦菲俄不过七八公里,用骑兵十几分钟即可赶到,对斯巴克人而言这是个可以在胜利后顺便攻城的好地方,对瓦菲俄而言也算是一个进可攻退可守的良好会战场所,所以战斗的双方似乎都决心就在这里让不太友好的邻居用他们的鲜血来洗涤他们悔恨的泪水。

带着一丝露气的寒风扑打在身上,令人感到格外寒冷,邓思伟手持长枪站在队列前列极目四眺,打量着即将来临的战斗。

瓦菲俄在斯巴克人还没有到来之前就在这里早早的列好了阵型,一个个战斗方队以数列横队从河边一直蔓延到了山旁,而邓思伟所处的陷阵营作为掩护主力部队的作战步兵就在整个队伍的最前沿,人很多,分成了三个重兵集团,根据邓思伟的目测,除了他们之外大概还有着七八千人之多,这也是邓思伟在军营中所看到过的三四倍,不难想象,除了他们这批临时抓来的壮丁,瓦菲俄还动员了相当数量的市民加入这场残酷的战斗,这让邓思伟心中多少得到一丝安慰。

步兵后面是一营由射术高明的人类和精灵们所组成的长弓手,他们身材高大,头扎红色飘带,**上身,穿着一件蓬松的扎腿裤,人手一把长达两米的长弓,身上除了护臂、护胸和护指外别无他物,面前则插着五筒箭壶,壶内则装满了五颜六色的箭枝,根据玛特的介绍,这是这群原始狙击手的特权,能根据自己的所好随心所欲地在箭翎上涂上自己所喜爱的颜色。

长弓手后是突击营,他们是由真正身手高明并拥有强大种族异能的精灵所组成,一色的轻身短靠打扮,胸甲前一幅飘逸的火焰骷髅张扬地展现出他们的骄傲、他们的荣誉以及战无不胜的信心。的确,这是一个有着各种傲人战绩的战斗团队,在对外战争中他们攻城拔寨战无不胜,对内战争中他们杀人盈野血流漂杵,是一把统治阶级手中的杀人利刃,也是世人眼中的屠夫集群。他们有着各种稀奇古怪的防具,以及能最大发挥战斗特长的武器装备,无论何时往哪一站,冷酷的眼神下所流露出的杀气,都能让人退避三舍,不敢自视。

再之后则是瓦菲俄的中军亲卫大队,这里不仅有着整个军队的指挥中心,更是聚集着整个瓦菲俄的骄傲,并由清一色百战成钢的勇猛武士所护卫。这些骄傲不仅是战士们勇气倍生的保护神,也是让敌人闻风丧胆的杀戮者,是一把能够真正决定战场胜负的定音锤。他们就是以神秘和强大为代名词的魔法集团。

当然这些魔法师们不是好奇的邓思伟所能一窥究竟。不仅如此,就连一开始曾经露过面的强大突击尖刀——急速龙骑团,此时也不知去向,这让他心中又惊又喜,惊的是他害怕这些强大的力量会弃车保帅,在关键时刻撒腿而去,喜的是,看样子瓦菲俄不准备坐以待毙,而想撑个鱼死网破,或许自己就不会当成祭品,炮灰般在这里成为无意义的牺牲。

邓思伟的小心思,自然瞒不过就在他身旁的老精灵艾西斯,排队列时,他就故意拽着玛特一起与邓思伟排在了一起。或许由于顾虑着他以前的身份,几个领队的小队军官,对他的行为每每无动于衷,就好像本该如此般宽宏大量,然而这种放纵又让变态老精灵更加变本加厉的肆无忌惮,此时他就欺负这里是难以观察到的死角,而在领队军官的眼皮下,明目张胆的喝着偷来的小酒,当着面对邓思伟进行着最后的思想教育。

“别再抱着你那天真的想法,看到那边的人影没,那就是我们的主帅贝西克。”老精灵很没礼貌地用手指着远方的人影说道:“一个任性而又自以为是的小子。”

邓思伟将视线向那边望去,果然看见一个骑着急速龙的骑士站在整个队伍斜前一个土丘上打量着前方的地形,戴着头盔,看不清面目,远远望去,只能看见他身穿一件整体式白银全身铠甲,头戴覆面式白银盔,盔上一束红艳的翎毛,腰挎一把宫廷火焰刺剑,手上拽着一支粗大的黄金战枪,在队伍中与其他看似作战参谋的人物指指点点。

面对邓思伟所投过来的询问视线,艾西斯语气充满了不屑:“这小子是安德雷的儿子,说起来,在练兵方面他还算是有一手,硬生生的在瓦菲俄这块商业重镇组织起了一个任谁也不敢轻视的武力,尤其是急速龙骑团,的确可以堪称为西拿的第一骑士团,但练兵终究只是战争的一环,擅长练兵,并不代表着领兵打仗也同样厉害,他在战争指挥上的艺术跟斯巴克的格利高里可相比就差得远喽。”

一面喷吐不负责任的言语,艾西斯一面拿起皮囊喝了口酒,满意地抹了抹嘴,然后才继续诽谤道:“嘿嘿,可惜这小子命不逢时,他要是在罗德帝国,必然是炙手可热的人才,可在咱西拿这片土地上偏偏重视的却是实际军功,就算他武勇盖世头脑过人也注定这小子在世人眼中永远要比格利高里逊上一头。”

无论是什么时候,哪怕是生死搏杀的战争前夕,上层人物的八卦都是底层民众们最感兴趣的谈资。艾西斯说到这里已是话中有话,既然被人拿来与格利高里进行比较,必然也有其中的隐情,以至于在不经意间,周围的士兵们也竖起了耳朵,身体不自觉的倾斜着微妙的角度来倾听变态老精灵的爆料。

“可这小子不服气,从来不愿正视自己与格利高里的差距,再上他与格利高里在无形中又是争夺同一个女人的有力竞争对手,这样一来,便什么事情都喜欢与格利高里对着干,特别希望能得到别人的认可。

可战争这玩意偏偏就是天才的领域,你行就是行,不行就是不行,他这小子可没这么多机会在战争中成熟起来,就是数次与波拉斯的战争,他也一直都是格利高里的下属,虽然作战骁勇,但最后对胜利者的赞美光环却从来没有降临在他的身上,让他早就怀恨不已,所以只要是他领兵,就必然会与格利高里死掐到底。

可问题就在于率领部下冲锋打仗和指挥军队却是两回事,嘿嘿,就凭他这两下子本事,我们想不输都难。”

“不会吧。”听到老精灵对自军主帅的诽谤,邓思伟的脸色显得有些不太自然:“我们的实力不是也很强么,这么多人,至少也有五成的机会吧。”

“机会?嘿嘿”如同听见一个无趣的冷笑话,引起艾西斯的阵阵嘲讽:“如果是堂堂正正硬碰硬的战斗,就凭借他这些年来练出来的军团,说不定还有几分机会,可这小子却偏想着用什么伏兵奇袭,来个战术上的大胜,彻底压倒格利高里,这就注定了我们的失败,他还真以为,凭借着这么幼稚的花招,就能将格利高里给骗过去,简直是痴人作梦。”

说罢,艾西斯噘起嘴点了点贝西克的方向:“胖子,实话告诉你吧,这边那个绝对是假的,要我说,这小子肯定是带着他自以为无敌的急速龙骑兵埋伏在那边的山头上。

要么是想趁战事胶着的情况下,对斯巴克进行近距离突击,要么就是假装溃败,趁格利高里指挥全军追击的时候,对斯巴克的中军来个出其不意的突袭,一举擒下格利高里,来个军事大逆转。

嘿嘿,你看,就连我都能看出来的简单计谋,你以为被称为西拿新一代军神的格利高里会不明白?我敢说,他要不来个将计就计,他就不配军神这个称号!”

听着艾西斯掷地有声的评论,周围的人不自觉的脸色苍白,虽然不愿深究艾西斯的理论,可凭着前侍卫长所说出来的论断,又有谁敢怀疑,谁敢反驳?

就在邓思伟心神不定,忐忑不安不安的时候,对面远处一个不太高的山丘上现出一个骑着始祖兽的人形,看了看这边瓦菲俄排列出来的阵型,从身下掏出一面红色的小旗子,举在空中挥舞了几下,顿时阵阵号角声起,不一会,山丘后便竖起一面高大的红色三角兽皮麾旗,然后无数人影在旗下渐渐现出身来。

这就是期待已久的斯巴克人,他们穿着露臂的皮甲,头戴镶着红翎毛的头盔,打着绑腿,手持阔剑,肩背缺口大圆盾出现在众人面前。

“这只是斯巴克的冲锋步兵”艾西斯轻声地对邓思伟进行着对手的讲解:“待会也将成为我们强劲的对手。”

尽管艾西斯为人别扭,看不起别人,在此刻也忍不住正视对手。因为没有人敢轻视斯巴克人。

的确,没有人敢轻视斯巴克人,在西拿有句谚语:凡是轻视斯巴克的人,都躺在坟墓中后悔。这句话就充分的说明了斯巴克人的武勇在西拿人心目中的地位。他们英雄不断,勇士辈出,可以说凡是西拿出现危机的时刻,总会有一个斯巴克的英雄带着一群斯巴克的勇士力挽狂澜拯救西拿于水火之中。

作为西拿的第一武斗军团,斯巴克人嗜好武术,习惯将自己的孩子在7岁的时候就送进军营接受苦行僧般的集体生活和最残酷的军事训练,在这里,优胜劣汰法则决定着每一个人的命运。“或在默默无闻中死去,或在血与火的战争中成长”,这样的信念伴随了所有斯巴克人的一生,可以说也就在这种可谓残忍的制度下,让他们养成了顽强不屈、坚韧挺拔的个性,使他们成为外界梦寐以求的战士,也成为令敌人闻风丧胆的噩梦。对此,巡游诗人们四处朗诵:整个西拿的战争史,也就是一部斯巴克的英雄史。

而如今,贝西克就想打破这一神话。

望着源源不断出现的斯巴克人,邓思伟此刻的心情如同被悬吊起来的木桶,悬悬晃晃,摇摇欲坠。习惯宇宙的广阔无边的他看见这么多人齐聚一地,还算是对已方的人多势众拥有一定的胜利信心,当发觉名义上的卑鄙敌人同样拥有不少于己方的人数时,他的信心也就随之破灭。他已经听说过斯巴克人的无数事迹,又听艾西斯不断提起斯巴克统帅格利高里所创造出的种种奇迹,让这位一开始感觉良好,抱着最后侥幸的迷失青年,从内心深处产生出强烈的危机意识。

“恐惧吗?害怕吗?”似乎有着虐待狂倾向的变态老精灵带着如同挑逗情人的痴汉笑容凑到邓思伟的面前,轻声地吹拂着他的耳垂:“感觉到了吗?你内心中那股不甘的恐惧?绝望吗?看见死亡的阴影没?它正在向你逼近,想活吗?你只能苦苦挣扎,对了就是这样,千万别忘了你现在的感觉,只有你的不甘才是你生存的保证,嘿嘿嘿嘿。”

面对邓思伟的无助,多次经历过战斗的中年流浪佣兵颇为不忍:“恐惧可以让你潜力倍增,发挥出平常几倍的力量,紧张可以让你注意力高度集中,但会让你动作变形,不过你力气大,本来就不会什么,或许变不变形影响并不大。”

想了想又补充道:“斯巴克人从小就接受团体配合训练,所以配合密切,技巧娴熟。但他们手持大圆盾,不能用过长武器。所以保持距离,依靠我们手中的长枪未必不能一战,记住,不到彻底近战的时候,千万别放弃手中的武器,就算要放弃,也得当成掷矛狠狠地扔过去。”

“就你聪明。”玛特的话立即引来了老精灵艾西斯的不满,就好似一直牵在手中的扯线木偶被别人抢走般,让老精灵盯向玛特的眼神都有些不太友善,但看在流浪佣兵毫不畏惧的回应,以及一会还要同生共死的份上,艾西斯又只得惺惺然说些风凉话。

作为被教导的对象,邓思伟明白他们所说的意思,这不外乎就是肾上腺素,人在紧张恐惧的时候,往往能够分泌出肾上腺素。而肾上腺素又可以刺激人体机能,从而让人类发挥出超越自身能力的力量和速度,算是人类自我分泌的一种兴奋剂。

号角声突然停止,斯巴克人完成了自己的布阵,进行着战前休息,一时间即将展开厮杀的战场上陷入一片奇怪地肃静。就连空气都似乎随着这股寂静而凝结,直让人喘不过气。

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的主帅在沉默中打破了这突如其来的宁静,贝西克和格利高里同时与副使驱使着胯下的坐骑向对方靠近,然后在战场中央停下,打量着各自的对手。与贝西克严谨而保守的装扮不同,格利高里显得异常随意,只穿了件有花纹修饰的半身银甲,在腰间挂了把细身剑,没戴头盔,任由一头飘逸的金发在战场上的杀气中肆意飘荡。

双方握了握手,非常公式化地低声交谈了几句,祝福对方战场好运后,又奔回了自己的阵营。

这是西拿人在内部争战中所特有仪式,根据自我解释,它不仅是西拿人绅士风度的表现,更是自己心胸宽广、气度恢宏的明证。只是这种贵族特有的浪漫情怀却未必能够得到愚夫俗子们的理解,战争就是杀人,这种惺惺作态的表演并不能掩盖它的野蛮真相,相反只是将那些高高在上的上层人士的虚伪心态表露无疑。听着老精灵突然一本正经的解释,邓思伟颇为赞同的点了点。

不管过程是否虚伪,也不管评论者的嘴牙是否毒辣,主帅的回营,就意味着战争的开始,从身后走来一队队教士,他们三人一组从队伍中的间隙穿过,手持法杖挥撒着所谓来自神的祝福,一种蕴含着各种战争特性的法术。他们一边缓步穿越,一边轻声祷念咒语,所过之处,代表着大力、蛮牛、嗜血的法术光圈如波纹般在人群荡漾,让每一个人都感到浑身上下涌动着无穷的力量,不再畏惧死亡,而充满了对敌人血肉碎片的渴望。

邓思伟张开嘴,贪婪地呼吸着战场上每一分紧张气息,眼神中充满了蔑视,望向对面斯巴克人的视线,就如同是面对一群即将送上屠宰场的羔羊,无尽的狂热躁动在他心中升起,就如同**焚身,让他禁不住舔了舔嘴角,渴望着用敌人的鲜血来熄灭自己心中的**。

啪的一声闷响,艾西斯重重地在邓思伟肩膀上拍了一巴掌,打醒了邓思伟有些冲动的头脑。

“镇定!”发觉到这边异常的情绪波动,艾西斯重重地说道:“嗜血只是一种幻觉,让在你看见鲜血淋漓的残肢断臂时不至于发懵呕吐,除此之外没有任何的用处,只要你意志坚强,它对你就毫无影响。”

“……这就是魔法的力量吗?”话音刚落,邓思伟就明白自己知道问了不该问的问题,装着不在意地转过头,不再理睬艾西斯稍微有些惊诧的表情,眺望着斯巴克人的阵营。

“这片大地将记述着我们的战斗。诗人将传颂着我们的勇武,我们将用鲜血换回我们的胜利……”

贝西克高呼着口号,从队列前疾驰而过,做出最后的战前动员。

同样斯巴克人在教士们加持完魔法后,格利高里也进行着同样的最后动员,然后率先敲响了进军的鼓点。

只见斯巴克的冲锋步兵高举盾牌,将人缩藏在盾牌后面,一边从缺口处观察着敌情,一边顺着鼓点,用手中的阔剑拍击自己的盾牌,每走上几步,就会整齐划一地停下,发出赫赫的呐喊声,如此反复,一时间声整云霄,气势如虹。

此时瓦菲俄人作完动员后却迟迟未动,任由着士兵们在队列中呐喊、嘶叫、心烦意燥中等待着事态的发展。面对渐渐逼近的斯巴克人,身在队列前沿的邓思伟,心情就象被揪动般渐渐紧张起来,不经意间重新被嗜血的作用控制住大脑意思,让他呼吸短促,血脉贲张,在瞳孔中无止尽地放大着敌人的身形。

斯巴克人依旧随着鼓点的节奏用自己的节拍逐步推进着,他们已经越过了一半多的路程,进入了瓦菲俄长弓手们的视线中,随着一声声口令,高举的长弓前闪耀着夺人心魄的光寒,瞄准进入射程的斯巴克冲锋步兵,等待着最后的射击命令。

随着斯巴克人的继续推进,贝西克终于发出了进攻的指令,当即瓦菲俄人特有的鼓点响起,长弓手们齐声呐喊向着眼中的敌人射出手中那一抹致命的光彩。这一声鼓点,也如同点燃了邓思伟脑海快要炸裂的炸药筒,按捺不住的冲动让他头脑一懵,顿时一片空白,一声强劲有力又充满暴戾的呼啸脱口而出“杀……”,然后快步冲出队列,面对斯巴克人大力掷出了手中的长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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