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夜袭
就在英格尔斯摸着昏沉沉的脑袋向安德森老爹表达了谢意,走出小酒馆准备回城堡时,城头的警钟从夜幕中传来,一下下敲击在他的心上。
立即,闻讯的居民们举着锄头或者棍棒之类的武器冲了出来。只见东边火光透亮,像是什么在燃烧。然后,他们又纷纷回家取水盆之类的东西准备救火。
着火了?!是仓库?!
英格尔斯心里一惊,立即赶了过去。
几秒钟便赶到了现场,但仅仅是一堆仓库不远处的草垛在熊熊燃烧,而辛巴达已经带着他的那些准侍卫赶到了现场,将附近的干草全部撤走,弄出了一个隔离带,防止火势蔓延。
干草燃烧得很快,等居民们拿着水盆赶来的时候,火已经开始熄灭了。
大家发现只是虚惊一场,纷纷松了口气。仓库里存粮不多,但那是灾荒之年的救命粮,是夏尔山地的命根子,是几代人口中节省下来的。
夏尔山地的居民们把它看做祖辈的赐予,血脉延续的保障,因此就非常重视了。大家不放心单独让某一个人看守,就指派了九个个,分三批负责照看,以便时刻都保持至少有一双眼睛看着祖辈留下的东西。
英格尔斯一到此地,就闻到了夹杂着血腥味的迷迭香在空气中隐隐飘荡,但绝不是刚刚来过。
但他还是照例询问了是谁看守此地,希望能获得更准确的信息。辛巴达回答了他,原来三人全部被催眠了,其中一个还带来了哥布林的信息。
哥布林要求英格尔斯这个新任领主向他们纳贡,如果同意,就命人点燃三个火堆,自然会有哥布林的使者和他谈有关纳贡的事宜。否则,将让他的领地不得安生,而这次就是一个小小的警告。
一听连哥布林都想骑在他头上耀武扬威,要让他纳贡,英格尔斯就气不打一处来,但他并为表现出来。
而那些居民听到是哥布林,都并不十分害怕。
这是一种酷似地精的生物,有着暗绿色皮肤,是矮小且难看的红眼睛小矮人,个性贪婪又卑劣,性格倾向邪恶、狡猾而善于诈欺。他们的战斗力低下,胆子比地精还小。红叶沼泽深处有他们的踪迹,但是并不多。
几乎是立即,就有人提议去捣毁他们的老巢。
不过英格尔斯认为不妥,他知道,这种生物虽然文化发展程度称不上高,但在采矿与建造地下建筑物上有着独到的见解,贸然前去,恐怕会中了他们设置的陷阱。而且既然有人被催眠了,虽说是在药物的帮助下,但是也证明了其中有哥布林巫师的存在。
哥布林的部落中一旦出现了巫师,就说明这个群体已经发展壮大到了一定程度,这些没有经过训练的普通人前去,无疑会自讨苦吃。
要是贸然行事,激怒了这些哥布林,以后的日子恐怕就得时时提防他们的侵扰了。况且哥布林敢于向人类提出挑战,表示他们具备了足够的力量,唯一的解释是他们拥有足够大的群体,在巫师的配合下能弥补战斗力的不足。
但是英格尔斯并不说破,他不想让居民们陷入不必要的恐慌,当即遣散了居民们,只留下辛巴达,并以领主的身份发布命令:无论发生什么事儿,领地的居民必须守在家中,而辛巴达训练的准侍卫们则需要尽力负责领地的安全。
准侍卫们听到英格尔斯对他们发布命令,立即领命,奔赴各自的岗位,似乎只要经过了这次考验,他们就能成为正式的侍卫了。
居民们看见新任的领主大人做出了妥当的部署,虽然心存疑虑,但还是选择服从,纷纷离开了。
“下一步怎么办?”辛巴达问道。
“燃起火堆,招我们的哥布林朋友出来谈判呀!”一边说,英格尔斯一边释放三个火球术把远处的三个草垛点燃了。
“留一个给我收拾!”
英格尔斯微微一愣,立即说道:“辛巴达,是不是跟罗马里奥待得久了,人人都会多出一个心眼儿呢?”
“不知道!”辛巴达看着远方,“哦,他们来了,人不少,所以……给我留三个!”
“可以!不过,哥布林真是胆小的家伙,谈判还要这么多人。给你留四个!”英格尔斯骂了一句。
辛巴达高兴地点点头,这家伙真是憋得太久了,需要发泄一下。
哥布林确实表现了他们胆小的一面,几百米的距离竟然走了几分钟。他们相互推推嚷嚷,谁也不愿意走在前面,显然,和人类谈判,他们也是心存顾虑的。
终于,他们在二十米的地方停下来,再也不愿向前一步。他们瞪着眼睛打量着魁梧的野蛮人,尽管辛巴达满脸堆笑,表明他没有恶意,但是他们绝不敢再靠近一步。
总共来了九只哥布林,领头的那一个畏畏缩缩地躲在最后面。它举着拴着狐尾的长竹竿,表明他才是谈判的主角。
“尊敬的哥布林使者,请问能听懂人类语吗?”英格尔斯朝他们深深地鞠躬致意,压低声音说道。
那个头儿看到英格尔斯点头哈腰的样子,认为他确实害怕了,立即挤到前面,那耀武扬威的样子真让人难以与之前那个战战兢兢的家伙联系起来。
他抬手便释放出一个爆炎术,将右侧的一个草垛点燃,像是在立威。
英格尔斯啊了一声,说道:“您还是一位伟大的魔法师呀!”
“对,我的伯父教授了我魔法,两三年的工夫,我就达到了你们人类三级法师的水准。相信再过不久,我就能使用火墙那样的中级魔法了。”
“天呀!那么短的时间,您真是一位魔法天才!”说话的是辛巴达。
领头的哥布林一愣,看了眼英格尔斯身后坐着的野蛮人,立即朝他投去一个善意的笑容。看到野蛮人憨直地笑笑,他才稍稍放心,然后用并不流利的人类语对英格尔斯说道:“你是领主吗?唔,还有这位高大威猛的野蛮人战士,他是你的朋友吗?”
“是的,我是英格尔斯,夏尔山地的新任领主,这位叫做辛巴达的野蛮人战士是路过此地的朋友,看见火光就赶过来了,我正要感谢他呢。”
领头的哥布林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说道:“你遣散了你的子民,表明你很有诚意。我想,我们的谈判将进行地很顺利。”
“看您英勇不凡的样子,想必就是族长派来的特使大人吧!还未请教尊姓大名?”
“夏尔山地的领主,你眼光不错。我就是红叶沼泽族长的侄子,哥布林巫师圣地亚哥,此次谈判的全权代表。”圣地亚哥说这话的时候,胸膛抬得更高了,但是一看见辛巴达,它就不免吞了口唾沫,朝他投去一个善意的笑容。
不过这个笑容是因为畏惧所致,肌肉扭曲,配上原本就丑陋的外貌,实在是难看到了极点。
“哦,你们有正事儿要谈,我就不打扰了。”辛巴达说完,就转身离开了。
目送辛巴达离去,圣地亚哥后面的哥布林不再畏畏缩缩,纷纷挺直了胸膛,用不屑的目光打量着英格尔斯。
“欺软怕硬的家伙!”英格尔斯在心里骂了一句。
他有心逗弄一下这些瓮中捉鳖,于是就说道:“哦,圣地亚哥,这是一位古代英雄的名字。见到您实在是三生有幸。”
“古代英雄中也有叫圣地亚哥的吗?”圣地亚哥惊疑地说道,“嗯,我说我怎么这么勇敢,这么有魔法天赋呢?原来冥冥之中自有天意。那么,废话我就不多说了。我的伯父,伟大的巴林族长的意思是,希望你的领地每年向我们上交一万金币和一百头牛羊,以及三百担粮食。”
“能不能通融一下!”英格尔斯说道,“您看,我们这个小领地实在是贫瘠,一时之间难以筹措这样大笔的金钱和物资。”
“看你这么识趣,我很想帮你,但是……”圣地亚哥还没有说完,就一下栽倒在地,发出声闷哼。
那些哥布林见状,先是一愣,立即四下逃散,口中尖啸起来,不时回身扔一柄飞斧或者一根矛枪什么的。
原本哥布林擅长于投掷武器,怎奈恐惧让他们根本顾不上是否瞄准了目标,因此收到的效果就微乎其微了。
这也是英格尔斯为什么要遣散那些居民,否则难免会有死伤。
辛巴达不知何时绕到了他们身后,突然冲了出来,将这些抱头鼠窜的家伙堵住,一拳一个,顷刻间便将剩下的八个哥布林悉数撂倒。他的速度之快,英格尔斯都没有时间抢到一个,看来真是憋了很久了。
英格尔斯摇摇头,心里并不在意,按照他的计划,好戏还在后头。他走过去将中了大地之束缚的圣地亚哥翻转过来,只见那家伙翻着白眼,口中哼哼唧唧,像是在咒骂,又像是因为疼痛发出的呻吟。
过了十多分钟,圣地亚哥身上的负面效应总算解除了,英格尔斯朝圣地亚哥呵斥道:“滚回去告诉你的伯父,该死的族长巴林说,他英格尔斯爷爷明天去挑了它的老巢,割下他的头让老鼠去啃食!”
圣地亚哥见英格尔斯放它回去报信,点点头表示听清了,然后忙不迭地从地上爬起来,一溜烟跑远了。
“没想到哥布林也能跑得这么快。”辛巴达摸着脑袋说道。
“胆小鬼总是要有点逃命的本钱的。”英格尔斯边说,边在地上的哥布林身上搜寻一阵。他知道,这些胆小的家伙不相信任何人,于是把最珍贵的东西全部藏在了身上。
果然,这一番搜寻下来,还真的得了不少好东西。大都是古代的金币、戒指或者装饰品之类,恐怕是误闯红叶沼泽的冒险者留下来的遗物。
英格尔斯又发现了几颗还算不错的宝石,这些宝石是没有经过加工和打磨的原生宝石,显然是红叶沼泽当地所产。
立即,原本令人毫无兴趣的红叶沼泽变得像一位极具魅力的女郎,让他心驰神往了。
英格尔斯满意地收起这些战利品,丢给正用鄙视的目光打量着他的辛巴达一句:“走,去打劫!”
一听“打劫”这个词儿,辛巴达先是一愣,立即回过神来,率先向前冲去。
英格尔斯立即追上去,把他抓了回来。他可不想野蛮人时机拿捏地不准,影响了突袭的效果,于是就说:
“我说,你总得给圣地亚哥报信的时间。他的速度虽快,但是跑回红叶沼泽报信也要三个小时左右,我们总得让人家的族长,发一通脾气,然后再布置一下。”
“然后趁着他们布置的工夫,发动突袭?”
“这个计划不错。”英格尔斯说道,“但是,辛巴达,我们不是屠夫,把一个哥布林部落全部屠杀殆尽似乎太残忍了。而且,这个部落恐怕远比你想象的要大。”
“是这些家伙自己不开眼,要来挑事儿!再大也无非是费点儿手脚。”
“很好,看来你把夏尔山地的事情当作自己的事情了。”英格尔斯拍拍野蛮人的胳膊,继续说道,“只要挑掉他们的族长,这些家伙就会乱上一阵子。不出意外的话,等到他们重新推选出族长,恐怕得等到几年后了。”
“那我们还打劫吗?”
“哼,我们就不能让他们纳贡吗?”英格尔斯眼中闪过一丝狡猾,“你以后的酒钱就靠他们了。”
“对,这些家伙身上看来还能刮出点油水。我的侍卫们的薪水也得让他们来出!”辛巴达看了看英格尔斯的怀里,正是他放钱袋子的地方。
“辛巴达,老实说,你是不是干过强盗之类的勾当?”
辛巴达愣了愣,然后摸着脑勺不好意思地说道:“实不相瞒,我第一次离开家,什么也不知道,加入了一个强盗组织。当时我不了解,以为是一个什么大佣兵组织,糊里糊涂就进去了。不过我一旦了解实情,就盘算着赶紧离开,于是趁领头的不注意,从后山溜走了。”
“那么,你还不算强盗。”
“对,我辛巴达就算最穷困潦倒的时候,也不会干强盗的勾当。”辛巴达挺起胸膛说道。
英格尔斯不由得笑笑,不再说话。
突然,英格尔斯感到身后出现了一股熟悉的气息,立即便知道是女盗贼梅丝来了。
“谈得怎样?”英格尔斯问道。
“谁?!”辛巴达立即站起来,看着英格尔斯的身旁,干草被微微地压了下去。
“反应不错!”梅丝撤去了潜行术,“可惜比你的领主朋友差点,这家伙恐怕在我距离十米的时候就发现我了吧。”
“哦,是你呀!你看起来可比上次船上要漂亮。”辛巴达一下就认出了梅丝。
梅丝愣了愣神。
辛巴达解释说:“我记得你身上月桂的味道。”
梅丝笑笑:“还没谢谢你上次的好意。”
“没有帮上忙。”辛巴达憨直地笑笑。
“有心就好了。今晚上的事情完了,我请您喝酒吧。在你住的小酒馆中。”
“喝酒啊,好!好!一定到!一定到!”辛巴达笑嘻嘻地说道,“我叫辛巴达,你呢?唔,你还知道我住的地方?”
这话表明喝酒对辛巴达有极高的吸引力,别的倒在其次。
“我叫梅丝,安德森老板就是我的爷爷。”
辛巴达愣了愣,突然笑着说道:“难怪我觉得你这么亲切,原来是安德森老爹的孙女儿啊!老爹可真有福气,还有个这么漂亮的孙女儿。”
英格尔斯实在看不下去了,心想连野蛮人见了美女也生出那么多话,于是就来了一句:“辛巴达,你不是见了人家梅丝漂亮就想套近乎吧!平时也不见你有这么多话。”
“梅丝确实漂亮啊!”辛巴达高声嚷道,“虽然比不上你那个马背上的天使,但是辛巴达觉得,和你的女管家比起来,可是不相上下的。”
“真……真的吗?”梅丝红着脸问道,露出了难得一见的小女儿之态。
“野蛮人可没有学会说谎!”辛巴达一脸坦然。
“谢谢!”梅丝的声音很低,但是能听出她的喜悦。她还用那双盗贼特有的明亮眼睛偷偷地瞟了眼英格尔斯。
英格尔斯察觉到这个眼神,觉得有些莫名其妙,立即说道:“我说梅丝,你打什么主意呢?你还没有回答我,究竟和维兰瑟谈得怎样了?”
梅丝突然抬起头来,看了英格尔斯一眼,不屑地说道:“本小姐出马,还不手到擒来。”
“损失多少宝贝?”英格尔斯问道,似乎这才是他最关心的。
梅丝迟疑一下,叹了口气,挤出一个笑容:“除了这把隐形细剑,凡是亮晶晶的东西都被你的妹妹维兰瑟用来充实她的宝库去了。这不,我一听到警报声,就取了武器前来帮忙。不然真是轻装上阵了。”
“我就知道,维兰瑟的胃口很大。你身上偏偏又都是好东西。这下完了,一件也别想从她嘴巴里再弄出来。”瞧梅丝一脸无奈的样子,英格尔斯感同身受,却找不出一句安慰的话来,唯有发出一阵哀叹。
“不错,和她相处的几个小时里,她似乎吃很多水果。”梅丝显然搞错了英格尔斯这话的真正涵义,她说道,“唔!你这个当哥哥的不给维兰瑟别的东西吃吗?你的经济真的那么拮据?可怜的维兰瑟!”
“你想到哪里去了……”英格尔斯嚷道,但话到嘴边又被他咽了回去,几秒钟后,他才两手一摊,补充道,“她自己要保持体型,没办法。”
“是这样啊!”梅丝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但她突然睁大了眼睛,“但是,维兰瑟还是个孩子啊!你这个做哥哥的应该多关心关心她的身体。说!你不是看着人家小姑娘漂亮,心存妒忌,就对此不理不睬吧!”
“我……”英格尔斯不知道自己该作何解释,干脆闭嘴了。
梅丝见英格尔斯不说话,突然扑哧一笑,说道:“跟你开玩笑啦!以后我可是你的私人助理,是你妹妹维兰瑟小姐亲自任命的哟!”
“那你就负责让我的荷包迅速鼓胀起来吧!”英格尔斯来了一句。
“我会的!”梅丝说道,“那你把那些战利品交出来吧!我好入账。”
“不!”英格尔斯赶紧捂着钱袋子跳开,那动作和神情像极了一个保护玩具的孩子。
梅丝和辛巴达相互看看,突然哈哈大笑起来……
两个多小时后,三人才开始行动。循着圣地亚哥留下的气味,他们只用了半小时便赶到了红叶沼泽边沿的一处山丘后。
在山丘下面的一块空地上,好几堆篝火在熊熊燃烧,愤怒的哥布林族长巴林正站在一个石头构筑的祭坛前挥舞着手中的法杖咆哮。
圣地亚哥正在那里口若悬河地说着什么,他越说,族长的火气就越大,气急败坏地来回踱步,不断地尖啸着召集哥布林战士。越来越多的哥布林从地下洞穴中跑出来,不大工夫,空地上就聚集了上千人。
他们挥舞着稀奇古怪的武器和盾牌应和着族长的尖啸,这些武器有的是自制的,有的是来自于人类世界的,但是都被他们赋予了哥布林独特的印记。
一双双火红的眼睛在火光的映衬下发出那种邪恶的光辉,仿佛是一群恶魔正要发起一场战争。
“梅丝,干掉那个拿法杖的家伙!”英格尔斯压低声音说道。
梅丝点点头,取出腰间的手弩,瞄准,射击,哥布林族长巴林应声而倒,正中眉心。
立即,哥布林开始四下逃窜,场面一片混乱,英格尔斯为了立威,率先冲下去就是一顿砍瓜切菜地屠杀。他知道,光是除掉族长虽能让哥布林安分一阵子,但是必须给他们留下点印象,否则这些家伙以为对手并不强大,卷土重来的时候就会平添很多麻烦。
“别杀我!”英格尔斯在干掉十来个哥布林后,一个正要被他一拳打死的哥布林跪在地上哀求道,“别杀我!我不想死!呜呜……”
“圣地亚哥?”英格尔斯一愣,发现正是那个自称族长侄子的哥布林。
“就是我!领主大人,别杀我呀!”
英格尔斯一脚踢翻了一个从他侧面偷袭他的哥布林战士,抓住圣地亚哥的衣领将他提了起来:“给我一个理由。”
“你要什么我都答应你。”圣地亚哥赶紧说道。
“你能给我什么?”英格尔斯问。
“我收藏了很多金币,哦,还有宝石。”圣地亚哥一边说,以便掏出一个胀鼓鼓的钱袋子,里面装着各种古代金币和成色不错的宝石。
“杀了你,我同样能拿到它们。”英格尔斯一把夺过他的钱袋子,用事实说话。
圣地亚哥显然没有预料到英格尔斯会这样干,他咬咬牙,又结结巴巴地说道:“我还……还知道一个宝藏,就埋在沼泽深处。你……杀了我,就没有人带你去了。”
“哦,说来听听!”听说有宝藏,英格尔斯立即来了兴趣。
“你不杀我了?”圣地亚哥狐疑地望着眼前这个人类。
“那要看你口中的宝藏能否买下你的命。”英格尔斯笑笑。这笑容落入圣地亚哥的眼中,只觉得这完全是魔鬼的微笑,不由得哆嗦一阵。
“我的命,不……不值钱,一定……一定能买下来。”圣地亚哥献媚地说道,但是断断续续的话难以掩饰他的惊恐。
“那你叫他们停下来。”英格尔斯反手抓住飞来的矛枪,顺手投向一个正准备偷袭他的哥布林。矛枪透体而入,带着哥布林的身体砸向另一个探头探脑的哥布林,一箭双雕。
圣地亚哥吓得浑身发抖,但他还是咬牙说道:“我叫他们,他们不会理会的,族长死了,他们谁也不听。您叫您的人停下来就好了。再杀下去,就没有人为您挖宝藏了。”
“停!”英格尔斯闻言,认为有道理,立即大吼一声。
“怎么?我还没有过瘾呢!”辛巴达闻言,立即停手。可是他的对手可不理会,一柄双刃飞斧朝他的右肩砸了过来,眼看就要砍入他身体的时候,稳稳抓住了它。
“我说辛巴达,你最好停停手,不然,你的酒钱就要泡汤了。”
“哦!”辛巴达冲那个偷袭他的哥布林笑笑,照准他的脑门儿扔去,立即,啊地一声惨叫,脑浆四溅。而辛巴达呢,笑容不减。
其余的哥布林看到这种情况,知道反抗已然徒劳,立即怪叫着四下奔逃,这一逃,动摇了那些还妄想依靠数量取胜的哥布林,连那些原本还想寻机偷袭的也飞快地从掩体里撤走了。
除了那些身受重伤的哥布林还在地上惨叫着,其余的全部不见了踪影。
英格尔斯摇摇头,心想这家伙还真是有点嗜血,应该上战场才对。如果以后遇到了战争,一定让他领兵征战。
“还有你,梅丝!”英格尔斯又吼道,“不用这么急清理战场吧。这次的战利品我们三人要均分。”
“知道啦!”梅丝一边抓起一个钱袋子,一边从里面抓出几颗宝石仔细看看,“我只是帮维兰瑟找点漂亮的物件,想必我们的野蛮人朋友不会建议吧。”
“你喜欢,全部拿去就是。”辛巴达笑着说道,然后蹲下身子在哥布林的身上翻找一阵,将找出的钱袋子全部交到梅丝手中。
“唔,不得不说,你和维兰瑟真是投缘!相识才一天,就比我这个做哥哥的强。”英格尔斯很想问梅丝是不是脑子烧坏了,难道维兰瑟真有那么大的魅力。
“男人嘛!”梅丝撇撇嘴,“哪有我们女孩子注重感情?”
英格尔斯张了张嘴,又把话咽了回去,转而说道:“现在,圣地亚哥,带我们去你口中的宝藏吧!千万别耍花样,否则……”
英格尔斯扫了眼地上那些哥布林的尸体,圣地亚哥理解他的意思,神色间闪过一丝恐惧,重重地点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