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1 / 1)

<>第50章兽人

为了防止圣地亚哥耍花样,梅丝自告奋勇地走在了前面,举着一颗发着白光的魔法水晶作为照明之用。作为盗贼,她对机关埋伏有特别的敏锐,倒是不怕有什么危险。

于是英格尔斯和辛巴达在圣地亚哥的指引下,跟着梅丝沿一条还算平坦的小路进入红叶沼泽的腹地。

和英格尔斯想象的不同,红叶沼泽并非死寂的处所,而是充满了勃勃生机,只是那些从黑暗中传来的叫声让人有些不寒而栗。

但是这种恐惧感很快就被一股奇异的浓香代替了,正是先前就一直闻到的血提散发出来的芬芳。

越往里面走,血提的芬芳就变得越发浓厚。这种美酒一样的醇香飘荡在略带腐败的空气中,让人垂涎欲滴。

辛巴达一路叨唠着要回去开一壶血提酒痛饮一番。英格尔斯自然满口答应,他自己的酒虫也被血提那种醇香勾出来了。

谁也不曾想到,印象中特别难种植的血提竟然在这里俯拾即是。询问了一下战战兢兢的圣地亚哥,原来,早在两百年前,几个哥布林就在一个冒险者的尸骸旁边找到了几株小的藤状植物,他们是被血提那诱人的芬芳吸引而来。

他们并不知道这种东西叫做血提,可以食用,但是诱人的芬芳促使他们冒险。哥布林是胆小的,但是他们却懂得怂恿别人,于是一个最瘦小的哥布林被推选为尝试者。

可怜的尝试者战战兢兢地摘下一颗放在嘴里,在大家的注视下哭丧着脸咀嚼一阵,吞下的那一刻险些哭出声来。

尽管那味道鲜美极了,但是尝试者一想到自己随时都会因此丧命,口里的美味立即就变成了毒剂,开始啃噬他的心灵。

这种精神上的煎熬持续了大约半个小时,什么也没有发生,他的同伴们还不放心,又让他吞食一颗,还是安然无恙,终于放心了。

稍稍胆大的带头摘下两颗咀嚼一阵后,其他人便将果实哄抢一空。等那个被推举为尝试者的哥布林反应过来,已经为时已晚,仅仅在地上抢到一颗因撕扯而掉到地上的漏网之鱼。

作为族人中第一个尝试这种新食物的哥布林,在一种占有欲的驱使下,他认为这应该是属于他的财富。接下来的一年里,除了觅食和执行族长分配的任务,他就时常守候在此地,等待果实再一次成熟。

有虫子来啃食血提的叶子,他就为它们捉虫;有杂草来争夺血提的养料,他就在第一时间将其除去;有鸟兽靠近这里,他就驱赶它们……

在他的精心照料下,血提长得更加旺盛。第二年秋天的时候,血提再次开花结果,到了冬天便逐渐成熟,产量增加了好几倍。

可惜,他还未来得及品尝,再次被族人哄抢殆尽,只给他留下几颗。

他伤心地哭了,不是因为没能享受丰收的喜悦,而是因为血提的植株被损毁得厉害。他和这些血提朝夕相处,已然建立了一种感情,这些无言的植物倒像是他的孩子一样,孩子受到了伤害,做父母的当然会心痛难当。

他并不气馁,将折断的植株收拾一下,又将血提的藤蔓重新扶正,帮助它们重新攀附在他新搭建的架子上……

又是一年精心的照料,血提再次开花结果。

这次他学聪明了,果实还未成熟,就通知了族长,并称愿意将一半敬献。

族长欣然受领,派人特别对血提进行看照,于是当年,这个勤劳的哥布林第一次享受到了丰收的喜悦,而其他想要品尝美味的哥布林只好拿出宝石啊金币之类的稀罕物与他交换。

为了进一步获得族长的支持,他将得来的宝石又分了一半给族长,得了好处的族长非常高兴,便派给了他一个职务,让他专门司职种植血提的事务。

正是因为那次哥布林的哄抢对植株的损毁,这个哥布林发现,这些血提除了能用籽粒长出新的植株,还能用它们的藤条进行扦插。于是在得了这个职务之后,便在族长的支持下,带领着一帮哥布林在沼泽里大量地种植血提,一干就是一百多年。

直到他死的前一刻,他还在为他的孩子们捉虫子。

现在,红叶沼泽里到处都能看到血提了,而哥布林根本不用再去管理,每年都能收获大量的果实。

对于英格尔斯来讲,这不啻于一个重大的发现。须知,血提是酿制血提酒的原料。如果酿酒师萨隆在,想必能酿制出大陆上热销的血提酒来。

何况,就算不能掌握酿制血提酒的这门技术,直接将这些血提运送出去,也绝对是大陆上热销的水果。

毫无疑问,这同样是一个宝藏,而且是可再生的那种,子子孙孙都可能享用的。

终于,一行四人来到一座山丘跟前,在一片既像是花园,又像是菜园子的外面停了下来。事实上他们也不得不停下来,前面一道用藤条编织成的篱笆挡住了去路。

“这就是宝藏的入口?”英格尔斯指着黝黑灌木制成的门扉问道。

“对!”圣地亚哥点点头。

不过他立即又摇摇头。只因英格尔斯来了一句:“哦,亲爱的圣地亚哥,你的意思是,宝石是从树上结出来的喽?”

“领主大人,我想说,这就是宝藏的入口,但宝石不是结出来的,是藏在矿脉深处的。”圣地亚哥焦急地解释道。

英格尔斯笑笑:“那么,我怎么闻到了生人的味道?”

“对,我也有这种感觉,有股子牛骚味儿。”辛巴达也说道。

梅丝闻言,脸色微红,好在夜色朦胧,别人根本看不见。

“因为有人把守。”圣地亚哥说道。

“什么人?一个园丁吗?”英格尔斯说道,“想必还养着一头用于耕种的牛。哦,那么他还是一位农夫。一位农夫把守着通往宝藏的入口,还有什么比这更美妙的故事呢?”

“不,他是一位牛头人,名叫拉伯雷。”圣地亚哥显得极其认真,他说道,“他喜欢摆弄这些花花草草之类东西,也热衷于耕种。您想必知道,如果有得选择,牛头人更喜欢素食。”

“哦,一位兽人哪!”英格尔斯高声说道,“在北边,兽人可不多见!不过,圣地亚哥,我相信你了。我在你们的部落里,我也闻到了牛头人身上那种特别的味道呢!”

“你……”圣地亚哥闻言,立即目瞪口呆。继而,他浑身抖得如同筛糠,几乎站立不住。眼前这个年轻的人类领主显然是洞悉了他的全部意图,他毫不迟疑地跟了来,表明他认为自己有这个实力对付这只牛头人。

无论如何,兽人相对于人类来讲都是强大的,即使是野蛮人战士在力量方面也未必比牛头人强。而且,住在这里这个牛头人的力量他早就见识过,否则哥布林也不会甘心受他控制。

“我说过,别耍花样,别耍花样!你还真当耳旁风!一只牛头人恐怕还不能对我们造成威胁。比力气的话,我们的辛巴达可不含糊。”英格尔斯眯着眼睛打量着眼前这只心惊胆战的哥布林,仿佛随时都可能要了他的小命儿。

辛巴达也配合地握紧拳头,骨骼间发出噼啪之色,显示他真的如英格尔斯所讲,他是强壮有力的,对付一只牛头人不在话下。

“不是那样的!不是这样的!”圣地亚哥摆手说道,“真的有宝藏!真的有宝藏!牛头人每次来部落,都会拿宝石来交换一些工具和种子什么的。您瞧,这些蔬菜呀果木之类的,全是夏尔山地才有的。”

英格尔斯扫了眼菜园子里面,还真如圣地亚哥所说的那样,院子里种植的全是夏尔山地也有的农作物。

“呵!你们这些家伙,还当起了小偷?!”

“您父亲在世的时候,默许我们这样干。我们从来不曾大面积地伤害庄稼和果木,只取一点。可惜我们没有耐心去耕种,于是就将它们给了这里的主人,以求得到他的庇护。正是靠着他帮我们赶走了沼泽里的那些巨蟒和毒蜥,因此我们的部落才迅速壮大起来。”

“一听说我父亲过世了,你们就欺负过来了?!”英格尔斯像是动了怒火,咬牙切齿地吼道,“以怨报德,这事儿也只有你们这些卑微的东西干得出来。”

“是……是的。”圣地亚哥飞快地瞟了眼英格尔斯,然后立即低下了头。

英格尔斯倒是有些吃惊,照他想来,以哥布林怯懦的天性,圣地亚哥应该解释一通,设法推卸责任的,不料他就这样承认了。

十来秒钟之后,圣地亚哥突然抬起头来:“我们还是走吧!牛头人很厉害的,你们恐怕不是他的对手。”

“瞧不起人!”野蛮人咆哮道。

英格尔斯示意辛巴达稍安勿躁,又对圣地亚哥说道,“既然来了,就必须会会宝藏的主人,和他谈谈条件,看是否能分一杯羹什么的。”

“对,不能让一个人独自霸着宝藏。”辛巴达附和道。

“好吧!”圣地亚哥说道,脸上露出惋惜之色,“诸位看见园子后面那个岩洞了吗?喏,就是那团黑漆漆的地方。”

他一边说,一边踮着脚指着菜园子里面,英格尔斯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望去,透过树叶的罅隙,看见在山丘的岩壁底部果然有一处黑漆漆的地方,确实像是一个从地面斜着延伸下去的洞穴。

“领主大人,牛头人拉伯雷就住在这个园子后面的洞穴之中。我猜想,那个洞窟通向一个宝石的矿脉,因为他给我们的那些宝石全是原生的,未加打磨。”

英格尔斯盯着圣地亚哥看了几秒钟:“算你说的是真话!你的小命儿可以说暂时保住了!”

他的怀中确实有不少从哥布林身上搜来的原生宝石,这证明圣地亚哥所言非虚。

“你要小心,拉伯雷很强大的!”圣地亚哥提醒道。

“能够比一头龙还强大吗?”英格尔斯撇撇嘴。

“我想没有。”圣地亚哥茫然地摇摇头。他当然不会了解英格尔斯有此一问的根本原因是,这位年轻的领主近来正饱受一头幼龙的压榨。

“那就没什么好怕的了!”

圣地亚哥张张口,似乎还想说点什么,但是看到英格尔斯自信满满的样子,就没有说出来。

“哦,我的领主大人,您怎么会想到拿一头龙来和兽人作比较呢?不就是一个牛头人吗?充其量也就是魁梧点,高大点……”

野蛮人辛巴达突然停下来,是隆隆的声音打断了他,那声音越来越近,听起来就像是蹄子踏在地上。

“男爵先生,请问是你吗?”山洞里,一声瓮声瓮气的声音传出,显得特别诡异。仿佛是认出来人并非熟人,那声音又吼道:“闯入者,还不束手就擒!”

很快,从幽暗的洞穴中露出一双闪着绿光的巨眼,继而,一张牛头便出现了。竟然是一头三米多高的牛头人,比普通的牛头人至少高出半米。通常,南方那些最高大的牛头人首领也没有超过三米高的。

这只庞然大物一出现,就用后蹄重重地踏击地面,像是擂响了战鼓,制造出那种撼人心魄的震动。

牛头人如同一头公牛那样重重地打着响鼻,白色的雾气从他鼻孔里冒出来,像是被怒火点燃的一样。他的一只牛角仿佛是折断了,已经装上了一截金角,估计是自己打磨的,显得很粗犷,倒为他平添几分身经百战的杀气。

他从腰间取出一根巨大的狼牙棒,那狼牙棒年代久远,想必久经战阵,上面的钉刺不少已经折断,更加让人觉得惊心。

牛头人扫过英格尔斯四人站立的地方,如同一位国王在巡视自己的领地。

他突然弓起身子,疯狂地嚎叫起来:“哞……”

英格尔斯知道,这是牛头人宣战的讯息。

“英格尔斯,你先歇会儿,我辛巴达来会会这只野牛!”是辛巴达,话音未落,他就手握巨斧挡在了英格尔斯前面。

与这头三米多高的牛头人比起来,两米多高的野蛮人倒像是个小个子。不过,身材的差别并不代表实力的差距,英格尔斯对辛巴达还是满怀信心的。

“辛巴达,下手悠着点,不过那只金角应该值点钱,既然人家送上门儿来,你就笑纳吧!”像是要激怒牛头人,英格尔斯故意轻蔑地扫了眼他。

“好,又有酒喝了!”

牛头人显然被激怒了,率先发动了攻击,他挥舞着手中的狼牙棒朝辛巴达猛砸过去,结果被辛巴达手中的巨斧硬生生格开,借着牛头人微微一滞的工夫,辛巴达用一个巧妙的身法绕到了牛头人身后,反手便是一斧。

但是牛头人并未因此就陷入困境,像是早有后手,狼牙棒提前挡在了身后,正好阻挡了辛巴达的一击。

“当”地一声闷响,兵器交接,二者一沾即分。

兽人和野蛮人都以力量见长,招式大开大阖,兵器交击的声音持续了大约几分钟,拉伯雷突然一声怒吼,一股炽热的气流传遍他的全身,周围的空气也像是被燃烧起来。

他双蹄一蹬,巨大的身体化作流行,朝辛巴达疾射而去。辛巴达也不示弱,一个野蛮冲撞迎向了牛头人。

这次碰撞,体重的优势发挥出来,轰地一声,辛巴达被带出几米,重重地跌倒在地。

“停!”就在牛头人举起狼牙棒朝辛巴达砸过去的时候,英格尔斯喊道。

“什么?”牛头人眼中闪过一抹笑意,狼牙棒已经脱手了。

“该死!”随着这声呵斥,英格尔斯在原地消失了,突然在辛巴达跟前出现,一拳将狼牙棒打成两半。

尽管有奇怪的暗红色斗气护体,巨大的冲撞力仍然将英格尔斯相对弱小的身体带出了两三米,好在并无大碍。他稳住身形后,立即从地上爬起来,甩甩被狼牙棒击疼的手背,骂道:“妈的!兽人也这么狡猾。”

“你死我活的战斗,不能心存半点仁慈。难道你父亲丁蒙尼没有教过你吗?”牛头人冷冷地回敬道。

“这是你这种人的论调。我的父亲可不是心狠手辣的人,否则……”英格尔斯蔑视地看着眼前这只庞然大物,仿佛他并不把拉伯雷看在眼里。

“别以为练习了血斗气就天下无敌了,这个世界上并非只有阿莫斯的后代懂得利用燃烧血液来获取力量!”

“你怎么知道的?”英格尔斯的家族自称是阿莫斯的后代,但是阿莫斯究竟是谁,始终是个谜。

“英格尔斯,夏尔山地的领主,不是因为你的父亲,我也不至于龟缩在此地!现在他死了,再也没有人能阻止我了。”

“我的父亲?他为什么要阻止你。你想要干什么?”

“对,正是你的父亲!”牛头人说道,“我们牛头人一族生活在米索拉山脉北面的乱石谷地,那里非常贫瘠,不适合耕种,只能依靠在山中打猎勉强糊口。

后来我们发现了一条通往山脉南面的路径,于是族长派出我和另外三位牛头人勇士出来探路,看是否能找到更适合居住的地方。

结果闯入了这片沼泽,我的三位朋友都死在了泥潭之中,唯有我活了下来。因为身负部落的重任让我不敢轻易往前走,正好这里有一个废弃的矿洞,于是我便住了下来。

我发现这里除开那些隐藏的泥潭,其实是很适合耕种的沃土,于是就打算试试。你看,现在这个菜园子就能让我自给自足。

我的足迹以此为基点,朝周围延伸,当我向南走到沼泽边沿的时候,发现了一群哥布林……哦,圣地亚哥,你又出卖我了!上一次是领着丁蒙尼男爵,这次换成了他的儿子。你们这些小家伙儿,胆子就是太小。”

“我也是迫于无奈!”圣地亚哥说道,他看了眼英格尔斯,有补充一句,“生命比什么都重要。”

“那你就继续你卑微的生命吧!”牛头人面无表情地来了一句。

“我会努力的。”圣地亚哥虽然害怕,但还是讲出了心里话。

“哦,我说到哪里了。”牛头人拉伯雷继续说道,“对!当时我借口要与他们交换点食物,以图打探下周围的情况,可是这些家伙仗着人多,就想抢劫我身上的宝石,但很快被我制服了。

我接受了他们族长的请求,成为他们的庇护者,准备向你父亲丁蒙尼男爵的领地挺进,但是还未走到一半,就被你父亲挡住了。我和他大战一场,结果败北,只好回来。

这家伙在一次行窃中被你父亲抓住,为了保命,就把他带到了我这里。当时我受伤很重,哦,你父亲的血斗气后劲儿十足,如果他晚到一步,恐怕我早就葬身于此。

他治好了我,我本该感激涕零,可是我的使命驱使我必须扫除障碍。为了让我服气,你父亲教会了我人类语言,怎么样,说得不赖吧!他为我解读了哥布林收藏的一本古代冒险者身上的笔记,是关于血液催动斗气的,就像你们的血斗气一样。于是十年间,我们约战了不下二十次,每次我都以失败告终。

不过,无论怎么努力,我还是差你父亲一点,当然,也许他是故意让我。不过我不着急,因为我知道你父亲时日不多,只要他死了,我就来挑战新任的领主。一旦获胜,我和他的约定就解除了。

你们人类占据着如此富饶的土地,而不知道开发利用,真是浪费,分我们这些生活在苦寒之地的人一点有何不可?!也许你父亲和我有些相同,对一些东西太执着了。”

“富饶?!”英格尔斯吼道,他对这个间接杀害父亲的凶手可不会有好脸子,“你没有看过夏尔山地的情况吗?那里贫瘠地可以让一只岩羊饥肠辘辘。你们的到来,无疑是让贫困但是还能享受和平的人们陷入战争的泥潭。”

在人类社会,对兽人是高度警惕的,他们被认为是最有可能挑起战争的种族之一,因此,一旦发现了兽人聚居的地方,要么就捣毁,要么就坚壁清野,限制其发展。

由此推知,假设真的出现拉伯雷所希望的那样,兽人部落迁居于此,那么夏尔山地乃至整个蓝天大草原都将失去安宁,战争的疑云将驱之不散。这就有违他的家族所坚守的那份使命了。

“只是你们不懂得变通!”牛头人不知道英格尔斯家族坚守的什么使命,但他显然了解英格尔斯的担忧,于是提出了他的方案,“想来一路上你们也看到了,红叶沼泽里面这么多肥料,如果将它们搬运出去,可以改良不少土地。

如果你还有疑问,就看看这片园子,夏尔山地的每一样作物在这里都能生长地很旺盛。我曾比较过,用这里的土种植的粮食作物平均要比夏尔山地高出三倍左右。

哼!我不知道你的父亲出于什么样的考虑,让他的子民安于贫困,我三年前就为他提供了建议的。他却说,让我必须拿出足够的证据证明这套种植理论在夏尔山地也行得通,才能在他的领地推行。”

“你难道不知道,他那时已经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了吗?”英格尔斯吼道,但他立即又觉得这并不能解决问题,稍稍平复一下情绪,又说道,“再说,夏尔山地周边的情况决定了它只能保持现状,一旦它畸形发展,就会引来灾祸。”

“灾祸?!”

英格尔斯觉得有必要为这头牛头人解释一下,就说道:“一块没有足够力量保护的肥肉,总会引来豺狼的垂涎。”

“那就打造一支力量!”

“然后,带来战争吗?”英格尔斯反问。

“既然不能避免,战争又有何惧?”牛头人说得义正词严。

“战争不可怕!”英格尔斯说道,“但可怕的是,因为人的欲望挑起战争。我的父亲不愿意成为战争的始作俑者!我继承他的领地,也就继承了他的意愿,因此我也会尽可能地避免战争。哦,应该说,我尽量让战争避免因我而起。”

牛头人深深地看了眼英格尔斯:“不管怎么讲,你既然是他的儿子,就该延续我和他的约定。出招吧!用你最强大的招式,我可不会给你机会。二十年,我不能再等了,我的那些族人也不能再等了!”

“既然是你和我父亲的约定,我这个做儿子自然要承担。你出招吧!”英格尔斯显得极其冷静。

牛头人皱了皱眉头:“我在你身上看到了你父亲的勇敢和自信,但是却没有感到你有足够强大的力量。不过,只要你能打倒我,我就按照当初的约定听候差遣,在红叶沼泽中做我的农夫!只为夏尔山地耕种。”

“你的感觉也许有错!”英格尔斯一边说,便将血斗气凝聚在手上,“不过,我确实需要一个你这样擅长种植的朋友来帮忙。”

牛头人微微一怔,赶紧催动斗气,全身立即泛起红色,那是在燃烧血液获得力量的迹象。

立即,他身上冒起白色的烟雾,带着血腥的味道,有点像当初墨菲特对战女骑士所用的狂血技能。

对于这个技能,大家都表现出了一种相当的默契,既然墨菲特自己不主动说,他们也没有刻意打探。

但是,不得不说,牛头人的体质似乎更适合这种燃烧血液获取力量的技能,只见短短几秒钟的工夫,他的身躯就胀大了几分,纠结的肌肉散发出爆炸性的力量,让人触目惊心。

英格尔斯见牛头人不用武器,于是将斗气灌注在双拳之上,一个箭步迎了上去,在拉伯雷身上疯狂地招呼。但是对手的身上像是披上了一层甲胄,无论英格尔斯如何努力,斗气都没能贯穿他的肌肤,对他身体内部造成实质性损伤。

拉伯雷的驭血之术似乎尚未完成,在这种暴风骤雨般的攻击之下,气息受到了影响,哇出一口鲜血。

终于他也动了,招式快如闪电,每一下都和英格尔斯的拳头对撞。

重炮般的拳头雨点一样地挥出,不时伴着跺脚之声,攻势随着两人的大喝愈加疯狂。这种旗鼓相当的力量较量持续了六七分钟,英格尔斯的速度突然加快,在迎击牛头人挥来的铁拳之后,顺势将拳头放低,一拳砸在他的腹部之上。

于是,逆转在一瞬间便来到了。英格尔斯借着牛头人因吃痛而微微停滞的间隙,自下而上的一个勾拳狠狠打在偷偷人的下颌之上,这一拳借助了地面的力量,一声闷哼,鲜血和牙齿便随着牛头人的一声惨叫抛了出来。

牛头人退后两步,鲜血从他下巴汩汩流下,顺着胸部的毛发淌落下来。他怒睁着那双布满血丝的双眼,不可置信地望着眼前的年轻人,仿佛下一刻,眼珠子就会从眼眶里凸出来。

然而,拉伯雷并未就此屈服,挥舞着双臂用拳头猛拍胸部,发出擂鼓般的巨响,突然埋头冲向英格尔斯。

“小心他的角!”梅丝大声提醒道。

但英格尔斯并未躲闪,飞起一脚正中牛头人的脑门儿,这招灌注了他全身的斗气,牛头人的防御被瞬间突破,而他自己也闪避不及,被牛头人顺势挥来的一拳击中腹部。

尽管牛头人并未对英格尔斯造成实质性的伤害,不过这搏命般的招式所蕴含着的巨大威力仍然将英格尔斯推出好几米,落地后蹭蹭蹭退了三步才勉强站稳。

反观牛头人,虽然尽力支撑起身体,但是因为头部受到重创产生的眩晕感和身上莫名增加的重量迫使他跪倒在地,身子晃了两下,终于趴下了。

原来,被击飞的一瞬间,英格尔斯条件反射似的释放了一个大地之束缚,正中牛头人。拉伯雷重重地喘着粗气,想要挣扎着爬起来,但是努力了两下之后,还是放弃了。

英格尔斯深深地吐出一口气,双手痉挛着,刚才硬碰硬的战斗让他双手疼得有些麻木了。

他的指关节已经磨破了皮,鲜血正从破损的皮肤间渗出,从手指间往下滴落。奇怪的是,当鲜血在他左手尾指上流过时,像是被什么牵引着,朝上面汇聚。

立即,一股奇怪的力量从他左手尾指上衍生出来,阻止那些前来修补破损躯体的气流。

英格尔斯的心神被这种奇怪的力量牵引,恍惚间感受到这枚骨质戒指里面,似乎藏着一个巨大的幽暗空间,点点荧光闪耀着,正当他想深入进去的时候,却被梅丝唤醒了。

就在这一瞬间,英格尔斯似乎听到地底发出一声悠长的叹息,一股黑暗的,冷冰冰的气息从牛头人辟为居所的矿洞深处传来。

“嘿,我说,发什么愣!”梅丝晃了晃英格尔斯的肩膀。

“没……没什么。”英格尔斯眨眨眼,以为刚才看到的完全是幻觉,不过那声音确实是实实在在的,于是又问道,“你们听到刚才从山洞中发出的声音吗?”

“山洞中?”梅丝问道,然后她瞟了眼不远处那幽深的洞穴。

“对!”

“我听到了!”梅丝点点头,“你不说,我还以为是幻觉。唔,里面好像还住着别的什么人。”

“亡灵!”英格尔斯说道,“我觉得是亡灵!”

“脑子坏掉了吧!亡灵?一只牛头人和亡灵居住在一起?绝不可能!”

英格尔斯看了眼地上的牛头人,觉得也许真是自己猜错了,就不再说话。

梅丝看到英格尔斯双手血淋淋的样子,微微皱了皱眉头,赶紧抓起他的双手,从怀里掏出白绢为他包扎,口里抱怨道:“你呀,非要硬碰硬,你不会用速度战胜这家伙啊?”

“不,这一仗是我代替父亲打的。我的血斗气产生了变异,为了让这家伙心服口服,就只能用真正的力量将他击倒,而非取巧。不然,以父亲真正的实力,要想一劳永逸,这头牛恐怕从一开始就没有机会了。”

“你说的不错!”牛头人晃晃悠悠地站了起来,可他毕竟没能站稳,身子重重地晃了两晃,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比我想象的还要强壮!”英格尔斯凝视着眼前的牛头人。

“看来,当初您父亲确实未尽全力。哎!”牛头人长长地叹了口气,“我连你真正的实力都看不清,还敢说什么战胜你。”

“那么,您的诺言……”

“牛头人一族比您想象的还要重诺。”

“那好,我父亲已经过世了,在我继承他的领地,同时继承他的意志。现在,我赢了你,就请履行你的诺言吧!”

“您父亲可不会向您这样占便宜。”

“我想,你也不会希望我像父亲一样让你永远生活在这片沼泽深处吧。”

“对,如果是你的父亲,恐怕还是希望保持现状。而我既不能回去复命,又不能开始新的生活,只能在这片沼泽深处和这些哥布林一起终老一生。”

“我和我的父亲不一样,但是还请你在此地待上一阵,养好伤,我会为您安排一个工作的。”

“您相信我不会趁机逃走。”

“二十年的时光足够您做很多事儿。这片沼泽,恐怕您比时代居住在此地的哥布林还要熟悉。他们的族长死了,这个圣地亚哥正好会人类语,我希望他成为族长,想必您没有异议吧。”

“但凭您安排。”

“真的让我当族长吗?”圣地亚哥小声地问道。

“我看起来像是胡说八道吗?”英格尔斯笑笑。

“不像!”圣地亚哥摇摇头。

“那不就成了!”

“相信总是相信,但惊奇毕竟是免不了的。”圣地亚哥来了一句。

“那么现在,圣地亚哥,新任的红叶沼泽哥布林族长,你就想法安抚你那些族人。有了拉伯雷先生的支持,你那些族人想必都会服从吧!把他们组织起来,只要为我工作,我保证,你们能比现在生活地更惬意。也许有一天,哥布林也能大摇大摆地在人类世界中生活。”

“哥布林也能大摇大摆地在人类世界中生活?”圣地亚哥重复着这句话,借着光亮凝视英格尔斯的眼睛好一阵,“夏尔山地的领主,我听见你给兽人的承诺了。我也相信您,我宣誓向您效忠。”

“哦,别整这些不实际的。刀架在你小子脖子上,恐怕你比谁都先出卖我。但是我不怕,因为我不会给你出卖我的理由,也不会给你出卖我的机会。”

“时间会证明一切的。”

“哦……哦!”英格尔斯朝辛巴达和梅丝望望,“瞧瞧,瞧瞧!我们发现了什么?”

两人没有说话,脸上泛起一丝浅笑,表明圣地亚哥的表现确实让人难以置信。

英格尔斯笑着对圣地亚哥说道:“但愿您是与众不同的哥布林。”

圣地亚哥没有说话,取出一把小刀,在手腕上重重地划了一下,鲜血便汩汩地流了出来。

所有人都用惊异的目光打量着这个哥布林,须知,哥布林是极其胆小的,一点疼痛都能让他们哭爹喊娘地嚎叫。但是圣地亚哥紧紧咬着牙关,努力让自己不叫出来。

英格尔斯知道,他这样做是在表明决心,只是究竟是真心实意还是苦肉计实在是让他拿不准。

英格尔斯让梅丝取来回复药剂,在圣地亚哥伤口上滴下两滴,立即便痊愈了。他说道:“我相信你了,圣地亚哥,总有一天,你会明白,你的选择是否正确。”

英格尔斯深深看了眼圣地亚哥后,转而对牛头人说道:“那么,拉伯雷先生,以那道篱笆为界,我以夏尔山地领主的身份赋予您行使红叶沼泽北面领土所有者的权利,您可以将您的族人全部迁居于此。您擅长于种植,我手里还有一些植物需要您来试种。

今年我就无能为力了,但是明年春天开始,我保证供应你们部落所需要的一切用品,前提是,你们在两年之内,不能让周边的领主们知道你们的存在,否则引起恐慌,招来灾祸就不妙了。

我必须先修筑城池,将夏尔山地牢牢保卫起来,才能关起门来,在你们的帮助下建设它。”

“我相信你了!我会帮你管理好北面这片土地的。哦,当然,还有我身后的宝石矿。对了,你等等……”牛头人说完,从地上爬起来,在一棵苹果树下挖了两下,掀开一块石板,取出一个包着铁皮的箱子。

“这里是我这些年挖到的宝石的一部分,我曾试图将它们赠与您父亲,以便获取他首肯,让我的族人搬迁到此地。但是他拒绝了,我就希望有朝一日我能打败他,以此为资金开发这里,让这片沼泽成为我们的家园。

当然,那是需要冒很大风险的,毕竟,人类不喜欢异族在他们的世界周围出现得太多。现在,您重新给予了我这种希望,我就把它们当作礼物送给您。”

英格尔斯迟疑一下,梅丝则接过了箱子:“那我就带夏尔山地的人们感谢您慷慨的馈赠了。做为回报,我会负责帮您购买足够的粮食和衣物,您的族人来到,就不会饿肚子了。”

“您是?”

“夏尔领地领主的私人助理。”

“私人助理?”

“哦,就是专门负责这类秘密事务的近侍。”梅丝说道。

“那就多谢了。”

牛头人话音未落,梅丝已经将锁打开。立即,箱子里五光十色的宝石晃花了她的眼睛。也许,宝石对女性的吸引力远比男性来得十足,这一刻,英格尔斯竟然在梅丝的脸上看到维兰瑟那种见到宝石时特有的神情。那种珍视的程度,绝非是贪婪使然,而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喜爱。

“可不能再被维兰瑟看到……”她梅丝咕哝一句,重又把箱子盖上,不知从哪里掏出一把锁头,为它加上了一道保险。

对于梅丝的做法英格尔斯不禁感到好笑,不过换做是他,恐怕会加上三道锁,尽管没有半点实际的作用。实际上,无论什么人在领教过维兰瑟对宝石的强烈的占有欲后,恐怕都会这样干,甚至恨不得立即将它们藏到一个秘密的地方。

拉伯雷不明所以,用询问的眼光看看英格尔斯。

英格尔斯耸耸肩:“家里有只小老鼠,喜欢将这些亮晶晶的玩意儿纳入她的收藏。”

拉伯雷更加茫然了。

辛巴达立即解释道:“我们的领主大人不知从哪里寻来了一位漂亮的妹妹,说是丁蒙尼男爵的私生女。这位小姐喜欢收集亮晶晶的宝石,一旦被她看见,非得全部拿了去不可。要想拿回来,根本不可能。”

拉伯雷点点头,表示理解,说他喜欢过的一个女孩子也喜欢把最美丽的鲜花戴在头上。

英格尔斯突然觉得,也许维兰瑟也是这种心态,只是她的爱好是更为珍贵的宝石而已。

在得到牛头人拉伯雷证实洞穴里没有什么其他的生物存在后,英格尔斯又特别向新任命的圣地亚哥交代了几件事儿,然后才带着梅丝和辛巴达原路返回了夏尔山地。

为了保密,他们甚至打算向领地的人隐瞒这次夜袭哥布林部落的事情,并提前统一了口径,对外称砍掉了来犯的哥布林巫师,一路追踪,又正好遇到了带人救援的哥布林首领,已经将其劫杀,领地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不会再有麻烦了。

英格尔斯急匆匆赶回卧室,他觉得尾指上的戒指似乎在试图与他产生某种联系,于是他聚集心神,向戒指里试探。

突然,他感觉自己像是被一只巨手抓住,猛地将他拽进了一个幽暗的空间里。这空间虚无缥缈,浮现着无数形形色色的尸骸。但他感觉它们身上蕴藏着某种力量,一旦被唤醒,就是一群强大的战士。

英格尔斯不敢惊醒它们,想要抽身离去的时候,一团冥火突然从需空中浮现,渐渐幻化成一张狰狞的面孔,张开口朝他猛扑过来。

轰!他感觉自己像是被巨雷击中,一股巨大的力量侵袭了他的意志。他感觉自己就像是汪洋大海上的舢板,正在风浪中上下颠簸,仿佛每一刻都有被巨浪吞没的可能。

就在英格尔斯感到自己的心神即将被这股力量的洪流所淹没的时候,腹部的两股力量气团开始不安地跳动起来,像是沉睡的火山突然发出了愤怒的嘶吼。

继而,它们开始飞速地旋转,不再是相互做反向旋转,而是同向的,相互扶持的。好比两位常常闹着家产如何分配的亲兄弟,在强敌来袭的时候,终于携起手来。

那个赤红的气团变得更为深沉,由红色逐渐转变为黑色,而上面那个白色的气团则开始发亮,那种纯洁的白光显得异常圣洁。

猛然间,一黑一白两股气流从里面剥离出来,想两条灵蛇般相互缠绕,渐渐隐去了。但英格尔斯能感受到它们的存在,只是叠加在一起不再显露色彩,以透明的形态出现,而它们的力量变得越发强大,铺天盖地涌向他的心神,迅速将其包裹。

他感觉自己的本源心神像是被一种奇怪的力场保护起来,那股从戒指上出现的怪力被阻止下来。但是这股怪力并不屈服,飞速地积蓄力量,试图一举突破护卫他心神的力场。

十来秒钟之后,怪力化整为零,在他本源心神四周游离着,像是在寻找弱点。那股汇聚而成的透明的力量带似乎被激怒了,再次涌动起来,突然生出了无数细芒,刺破那股怪力。

然后仿佛化作无数张口,开始吞噬它们。英格尔斯感觉自己的心神中仿佛突然涌入了无数信息,下一刻就会爆炸开来。

他在心里吼叫着,躯体却早已失去了控制。因此,这一切都仿佛在寂静中进行,好比沉默的火山下流动着炙热的岩浆。

英格尔斯觉得自己的心神正在进行一种煎熬,如果不能咬牙坚持,他的意志就会消散,一切就结束了,而他再也醒不过来。

轰!英格尔斯感觉,即使是晴空的霹雳突然在脚下炸响也不能如此撼动心神,他再也坚持不住,意识终于淹没在狂暴的力量洪流中……

不知过了多久,英格尔斯觉得像是过了一万年,他才悠悠转醒。他想站起来,可浑身酥软,动动手指都是妄想。

他已经了解究竟发生了什么,无数讯息在他大脑中盘旋着,亟需整理。

原来,这个不起眼的骨质戒指是亡灵君王冥火的魔器,他在遭到其他几大亡灵君王联手追杀时,不得不将本源之火躲进自己的空间内,为了躲避他们的搜索,他又将自己完全封印起来。

他身受重伤,单凭自己之力已然无法破除封印,只能等有那些精神力强大的法师再次进行血祭仪式,获得心神的联系,并进入这个他独自开辟的空间。

他借机将闯入的心神吞噬后,他才能出去占据闯入者的身体,获得重生。可是经历漫长岁月,封印又花费了他太多力量来维持,力量衰退的冥火本源却被英格尔斯身上奇妙的力量给吞噬掉了。

现在英格尔斯脑海中的那些新出现的奇异信息完全来自于这个亡灵君王冥火,而冥火的灵魂则被英格尔斯无意间以力量的形式吸收了。

这次意外,给英格尔斯带来了巨大的精神力,在这种精神力的支持下,英格尔斯确信他对血斗气的控制已经上了一个台阶,但是现在身体还不听使唤,只好先把试验斗气的想法放一放。

这位亡灵君王的记忆里记录着无数闻所未闻的亡灵魔法以及相关的知识,就是那些如雷贯耳的亡灵魔法名称,在这位亡灵君王的眼中都显得稀松平常。

英格尔斯心中无比激动,哪怕是学会一样,上次在船上遇到的那位亡灵法师格里佛里诺恐怕都要对他敬畏有加。

这下,他可不必担心格里佛里诺来询问那位他杜撰的老先生是否出现了。到时候,他只需要说:老人此次前来,只在领地做了短暂的停留,听说有一位死灵法师期盼着见他一面,就慷慨地留下了一些亡灵魔法供他参详。

料想那位死灵法师会如获至宝,甚至还会大大地酬谢他一番。

戒指内藏着大量稀奇古怪的魔法材料,无论是先前就听闻过的,还是通过融合冥火的记忆才了解的,全是难得一见的奇珍。恐怕随便拿出一件,都能送到联盟拍卖场,并成为压轴大戏。

不过现在英格尔斯可不敢干,毕竟,他还没有真正的能力护卫这些奇珍。要是引来各方的抢夺,恐怕就适得其反了。

空间中有大量已经炼化好的亡灵尸骸。英格尔斯试图按照冥火遗留下的方式驱使这些亡灵,但是仅仅能驱动其中最低级的骷髅兵,其余的全部在沉睡之中。

这一刻,他感觉这些骷髅兵身上的气息倒是和之前矿洞中传出的极其类似。不过他认为牛头人没有必要对他隐瞒,就不再多想了。

过了半个多小时,英格尔斯感觉自己重新找回了知觉,他动了动,整个身体麻木难当。停了几秒,咬牙站了起来,活动活动身躯,运起斗气。

斗气仍然是暗红色的,但是远比之前更为浓厚,他知道是因为精神力大涨的缘故。

不过,这枚戒指让英格尔斯最感兴趣的还是那个空间,因为现在他可以像维兰瑟那样拥有自己的储物装备,那就意味着,他身上可以带着一个宝藏,而别人根本不知道。

他试着从里面取出一颗宝石,心念一动,一颗小孩子拳头般大小的魔法水晶就出现在他手上。他珍视地看了足足一分钟,才有些不舍地放回了原处。此刻,他真想把里面堆积地像小山一样的宝石一股脑儿搬出来,在宝石堆里翻滚一阵,享受一下那种枕着奇珍异宝睡觉的感觉。

不过,他立即变得谨慎起来,意识到家中还有一头占有欲极强的龙,如果被她发现,这些宝贝必定立即易主。于是,他便立即打消了这个念头。

就在英格尔斯想象着如何避过身边这群女人的眼睛建立小金库的时候,身上传来的汗臭将他带回了现实之中。英格尔斯打消了立即试验斗气的想法,唤来当值的侍女艾琳达,让她立即准备热水。

侍女领命,但是深深地看了眼年轻的领主,脸上微微泛起一丝难以察觉的红晕。

不知道是否是精神力大涨的缘故,英格尔斯竟然注意到了这个细节。于是他问道:“艾琳达,有什么开心事儿吗?”

“没……没什么!”艾琳达回答道。

“哦,你瞒不住我的。”英格尔斯突然板起脸,“我以领主的身份命令你说出来。”

“是……遵命!”艾琳达惊恐地望着英格尔斯,似乎被他这话吓坏了。

“哦,我只是开玩笑呢!你不想说就算了。”

“是吗?”

“是!”英格尔斯满脸尽是善意的笑容。

“大家都在传您在减肥,而且效果显著。您的皮肤越来越显得有光泽,让女人们都很羡慕,我们都希望能从您这里学到养颜之术,不至于在维兰瑟小姐的面前感到无地自容。”

英格尔斯哑然地望着艾琳达,对方似乎不像是在和他说笑。

“哦,您不方便说就算了。我这就去为您准备洗澡水。”艾琳达躬身施礼便要告退。

“我只是在习练一种奇特的斗气,这斗气常人不能练,因此……”

“哦,是这样啊。”艾琳达有些黯然地说道,然后就躬身告退了。

看着侍女远去的背影,英格尔斯忍不住摸了摸自己的脸颊,感觉自己脸上的肉似乎突然变少了许多,再看看自己的手臂,似乎也紧实了不少。

他想了解究竟是什么原因,但除了认为是习练斗气的缘故,就找不到更好的解释了。

突然间,他感到有一个声音在呼唤他,是壁橱里传来的,那里是他放杂物的地方。

那枚蛋!

英格尔斯立即想起,那枚从湖水里得到的怪蛋被他放在了这里,似乎正是那东西在呼唤他。

他打开壁橱,只见那枚蛋静静地躺在那里,他刚一伸手去拿它,那东西竟然开始吸收他身上的生命力。

对,就是生命力。

英格尔斯感觉自己的生命在流逝。如果是之前,他可能认为是虚脱,导致头晕目眩。但是融合了冥火这位亡灵君王的记忆后,英格尔斯对生命有了相当的理解,他确信这是生命力流逝的迹象。

他试图拿开,但是整个身躯像是被禁锢了一般,根本无法动弹。

很快,英格尔斯便进入一种半昏迷状态。

“妈妈……妈妈……”

英格尔斯确信这是蛋中的小生命在呼唤,而呼唤的对象正是他。

英格尔斯心中一惊,但他知道,他的生命力再被这家伙吸收下去,命不久矣。情急之下,就对它传递这样的信息:“坏家伙,再不松口,老娘就要死了。”

仿佛是听到了英格尔斯呵斥,生命力流逝的迹象戛然而止,一秒之后,一股剧烈的风暴立即席卷了英格尔斯的意志。狂暴的生命的气息缠绕着他,他感到骨骼都在激荡着,比第一次接触血斗气时还要来的猛烈。

英格尔斯感到自己身上像是有千百只蚂蚁爬过,那种酥麻的感觉有种说不出的快感,就像龟裂的大地突然受到春雨的滋润。

很快,英格尔斯便恢复了知觉,那枚蛋像是重新睡着了一般,感受不到任何信息和生命的迹象。

英格尔斯担心会出现什么异变,打算将它放进戒指之中,那是属于他的次元空间,完全由他主宰。

说干就干,可是就在他刚要放进去的时候,他似乎听到了哭泣的声音。突然,他意识到,自己险些做了刽子手。

须知,冥火开辟的次元空间只能承载非生命的物体或者纯精神力的灵体,有生命的东西被放进去,巨大的二元极力会将生命体的灵魂和躯体剥离,乘虚而入,将维系灵魂和躯体的生命力融合掉。

所谓二元极力,就是高级死灵法师将生物的灵魂和躯体直接剥离的力量,唯有在驱动死亡禁咒的时候才能在现实空间存在。

这种力量被称为死神的镰刀,能够收割禁咒作用范围内的所有生灵。古代那些亡灵法师一直致力于研究这种力量在战争中的应用,试图以此作为一种威慑类的武器,不战而屈人之兵。

好在人们对这种恐怖的力量始终抱有一种畏惧,谁也不想它被人掌控,威胁自己的安慰,于是联合起来,将敢于进行二元极力研究的炼金术师和死灵法师通通送上了绞架。

于是,再也无人敢用这种力量了。到后来,甚至很少提到这个名词。

英格尔斯不是刽子手,即使知道这枚蛋可能潜藏着什么危险,但是既然它还没有造成什么大碍,就不愿意主动去伤害它。

英格尔斯只好放弃了将这枚蛋扔到次元空间的想法,只为壁橱加了一道锁,防止谁再去碰触它,然后赶往浴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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