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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1 / 1)

依稀听到尖叫声时,我才慢慢从梦境中抽离。

窗帘的缝隙中还透着窗外路灯昏黄的光线,卧室天花板上有蓝光闪烁,我听着潺潺溪水声,好一会儿才摘掉不知何时戴上的耳机,转头看向身边的秦森。投影仪蓝色的灯光映亮他面无表情的侧脸,他竖起了枕头背脊笔直地靠在床头,被子只盖到腹部,肩上披着棉质睡衣,紧绷的下颚被深色的明暗交界线割裂,一半的身躯与背后漆黑的影子融为一体。

我爬起来,拉高蝉丝被裹住自己,朝他身边挪了挪,胡乱拎起枕头垫到身后:“这是什么?”

自从我坚持把投影仪固定在主卧,秦森就很少再用它来看影片。坐起来才能看到投影仪的光将室内的黑暗割破,正对着床头的那面墙上画面闪烁,画质偏黄,看上去像是九十年代的电影。我眨眨眼睛看清画面的时候,影片刚好播放到一个女人半躺在一张椅子上,一只男人粗壮的胳膊伸出来,正握着化妆笔替她补粉。女人睁大双眼神情僵硬,良久都不见眨眼。再看一眼,我发现她脖子上有一条像是勒痕的痕迹。

我眯起眼刚想仔细看看,画面却霎时间变成全蓝。

“。”秦森收回关掉投影仪的手,把遥控器搁回床头柜边,“一部香港电影。”等画面全黑,他便敷衍地揉一下我的头发:“继续睡。”而后裹紧被子兀自躺下,顺手将枕头拽到脑袋底下。

瞥了眼床头的钟,已经是凌晨三点。

“为什么要半夜起来看惊悚片?”我也重新躺下,把缠到胳膊上的耳机线拽下来,再摸出另一头的手机,一起放到床头,“还特地给我戴上耳机,让我的脑波进入δ波的状态。”

“看来你还记得那四种脑波。”翻了个身背对着我侧卧,他语气平平,恰好是夜里降温的时候,出声便带着点鼻音,“突然想看而已。睡吧。”

缩到他身旁,我拉紧颈前的被子以防透着凉意的空气灌进来,轻声告诉他:“刚才我梦到我们第二次见面那天。”合上眼,困意紧随而至,“真的很神奇。七年前的事,我还记得那么清楚。”

他仍然没有回过身来,仅仅是下意识地开口:“人的潜意识……”

耳侧的声音戛然而止。

我被睡意拉扯得意识不清,没有多余的精力思考他为什么没有继续说下去,却感觉到他猛然翻身,接着便身上一沉。稍稍一惊,我睁开眼,黑暗中看到他模糊的身影:“秦森?”

不给我回应,他的气息很快覆上来,一手揽紧我的腰,干燥的嘴唇压向我的脖颈。我以为他又开始不清醒,下意识地挣扎推拒。他转而过来吻我的唇,时而轻嘬,时而不要命地用力得好像要把我的舌头吞卷入腹,既像安抚又像报复。

这样的状况让我想起他三年前头一次犯病时的情形。要不是后来我想办法联系了胡太峰局长,或许我和秦森都活不到今天。我便忍不住要手脚并用地反抗。

“魏琳、魏琳——”他压低声线,嗓音沙哑地低下头来用前额磨蹭我的耳郭,“没事,别动。”微微喘着气,他温热的鼻息扫过我脸侧,语调轻稳,一字一顿在我耳边安抚,“是我。我很清醒。别动。”

而后他不再有其他动作,只安静地覆在我耳旁等我平复情绪。

知道这是他尚且清醒的表现,我渐渐稳住了紊乱的呼吸。不能怪我多想,毕竟这三年他完全清醒的时候少,在完全清醒的状态下折腾我的情况更少。见我平静下来,秦森才松开我的手腕,压着枕头托住我的后脑勺,交颈相靡。

我犹豫片刻,还是轻轻搂住了他。耳鬓厮磨一阵,他启唇轻咬我的耳垂。

外头已经天光微亮。

我再醒过来是因为楼下客厅的电话铃声响个不停。

睁开眼发现身边已经没有秦森的影子,大概又是去了书房。卧室的电话分机上次被秦森摔坏,我一直忘了拿去修理,只能趿了棉拖下楼接电话。没想到刚到客厅,就看到秦森站在小圆桌旁,拿起座机拔掉了电话线。

在楼梯口刹住脚步,我远远看着他,一时间无法揣测他的用意,“为什么不接?”

“没有必要。”他放下座机,转头瞥我一眼,再开口便换了一个话题:“我建议你去洗漱,早餐快做好了。”语罢便不紧不慢地走回厨房。

早餐?

这大概是他三年多以来第一次给我做早餐。我古怪地盯着他的背影瞧了一会儿,才到一楼的洗手间洗漱。突然间有种错觉,好像又回到了从前他每天休寒暑假的那段时间。那个时候他通常会带我到海边或者山清水秀的地方度假,换一张手机卡,杜绝一切额外工作的骚扰,闲居租屋的同时也会替我分担家务,懒于下厨时就会拉上我出门享受美食。因此每回胡太峰局长大费周章地找到他之后,都免不了要发一顿火。

“休假的时候不谈工作。”他总是拿这个原则回应胡太峰局长,哪怕要翻脸闹僵也不为所动。

我曾经也好奇问过他:“那为什么还要选择这种副业?”

当时他慢条斯理地翻着手中的书,答得平淡而理所当然:“既然天资帮我选择了副业,而这世上有的事又只有我能完成,那我也就只能勉强接受。”

分明早已习惯他的高傲,那种理所应当的口吻却依旧叫我听完禁不住要笑,总觉得他哪怕是把自己捧到天上去也是可爱的,“也算是满足你的虚荣心?”

“可以这么说。”他眼皮都不抬,坦率承认。

那时我稍感惊讶,“我以为天才都没什么虚荣心。”

“天才也是人。”他对自己的定位却不如我想象的那么高,应对自如地坦言道,“人有虚荣心,也需要劳逸结合。所以就算是天才,休假的时候也不谈工作。”说到这里,他合上书结束这个话题,气定神闲地抬头迎上我的视线,“晚上想吃什么?”

即便是现在回想起来,他那副漫不经心的模样也让我记忆犹新。

心不在焉地洗漱完,我再回到餐厅,便见秦森已经把早餐端上了餐桌。全麦吐司、烤肠、肉末煎饼、玉米沙拉、小番茄和荷包蛋,的确是他以前习惯的早餐搭配风格。我在餐桌边坐下,看着他把一碗红枣粟米粥摆到我眼前,仔细观察他半天,依旧无法判断他今天的精神状态。

“有个消息要告诉你。”将一块烤肠切片送进嘴里之前,秦森忽然半垂着眼睑平静地开口,“魏琳三百三十六号已经成功受孕。如果没有意外,再过二十天左右它就会产下至少十个幼崽。”

我抬头看他,反应了几秒,才意识到他口中的“魏琳三百三十六号”是那天我给他买回的两只小白鼠之中的母鼠。自从几年前我开始学着帮他照顾这些实验用鼠,他就坚持用我的名字来区分母鼠。理由是一旦它们参与的实验为科学作出了贡献,我就有机会名垂青史。

一开始我不大赞成这样的做法。直到得知在我出现之前不论公母,这些小白鼠一律被他取名为“秦森”,我才多少感到释然,最终心甘情愿地替他分担。

因此时隔数年再听到这种别样的称呼,我也只是思考片刻,便继续享用早餐,顺口问他:“需要我买别的器材回来吗?”

“暂时不用。”他咬下第二口烤肠。

这天上午我和他一起把魏琳三百三十六号和秦森九百四十二号搬进了它们更宽敞的新家,做好准备迎接即将到来的新生命。

当然,比起这些新生命,更先到来的是曾启瑞先生。

他按响门铃的时候是下午四点,我刚打算换衣服洗澡。秦森在书房里没有要出来的动静,我只好换回衣服去开门。曾启瑞先生行色匆匆,甚至没有来得及换下一身正式的警服,引得附近经过的居民频频回头。

“抱歉,来得匆忙,没有事先联系你……”大约也意识到自己的打扮十分引人注目,曾启瑞先生摘下警帽,抹了把鼻尖上的汗珠,视线已经越过我的肩头朝屋里书房的方向瞟,“秦森在吗?你们家的电话一直打不通……”

往后看了看,书房那边仍旧没有任何动静。按理说,秦森应该已经听到了曾启瑞先生的声音。

我想我大概知道早上秦森拔掉电话线的原因了。

“他在。”于是我侧身邀请曾启瑞先生进屋,“请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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